格里芬是快船義不容辭的領袖,但不該是這樣頭重腳輕的僵硬領袖

格里芬是快船義不容辭的領袖,但不該是這樣頭重腳輕的僵硬領袖

從開賽以來的連勝、一度高居西部第一,到現在遭遇八連敗排名跌落到西部倒數第三,快船隊可能坐上了本賽季最刺激的過山車。

保羅離開,快船引進了加里納利、貝弗利、路威、特奧多西奇等人,這幾個人都沒有達到保羅那樣的個人高度,但加里納利和路威能攻,貝弗利能防,特奧能傳能投,這些人無一例外都是非常實在,即插即用型的球員,作為角色球員都是綽綽有餘,這支球隊需要的,就是保羅之後的一位領袖。

那麼,格里芬自然是義不容辭。他是狀元,是球隊名氣最大的球員,他的技術全面,能自己進攻也能組織,快船與他簽下1.7億的大合同,也是準備正式推他上位,把他打造成球隊的招牌。

保羅的離開,對快船來說並不是壞事。在格里芬由剛入聯盟時的虐筐狂魔轉型為技術流組織前鋒的時候,保羅與格里芬的打法和作用,實際上是有一定衝突的,兩人都是在持球打時更有效率的球員。本來保羅離開後,格里芬理應獲得解放,他將作為球隊的進攻核心,他可以用自己的傳控技術,在高位做策應,為禁區內的小喬丹送出傳球,也可以為空切的加里納利和韋斯利-約翰遜們輸送球,還可以為外圍的特奧、貝弗利送上三分炮彈。而除了高位策應,他完全可以使出他最強大的武器:低位持球。

很多人曾經把格里芬和勇士格林做對比,我也曾分析過兩人的特點,格林實際上是從與格里芬不斷對抗的過程中,逐漸成長為聯盟一流的防守核心的,在防守一端,他的天賦和強硬比格里芬更出色,同時他也是一位擅於組織的鋒線,但他與格里芬相比,個人進攻威脅簡直不在一個數量級。他的進攻主要是依靠空位三分球和行進過程中的傳球,以及為數不多的錯位利用速度打對方內線。格里芬就不一樣了,他除了可以做格林所做的那些事,還能在進攻端收到與格林完全不同的待遇。當他在低位持球,他的體重、下盤力量、腳步、背身進攻技術,讓對手幾乎一定會用包夾來限制他。這樣他就非常容易用自己吸引防守的能力為隊友製造進攻機會。這是他與格林相比在進攻端最大的優勢。

但比賽事實卻不是如此,格林仍然在勇士隊充當著重要的黏合劑作用,格里芬卻有些迷失。

一般來說,比賽的前半段,格里芬的選擇沒什麼問題,他會根據不同對手的特點來分配球。如果對手沒有強力內線,他會頻頻為禁區要位的小喬丹傳球,讓後者先攻擊對方的籃筐;如果對方收縮,他又會想辦法讓弱側的外圍射手們得到球來投射。但隨著比賽的深入,當對手已經進行了防守端的調整讓這些傳球不再那麼有效的時候,格里芬看起來仍然沒有自己進攻的意思,他這時往往用自己不停的運球降低比賽的節奏,當“實在找不到傳球機會的時候”,他才會勉強自己來出手;而且,他好像很不願意到低位去,他像個老邁的組織後衛那樣在三分線或者禁區弧頂處慢悠悠地運球,他的橫移和動作節奏很慢,這招式,在面對著已經加強了的防守時,並不能起到什麼作用。

到了比賽的最後階段或關鍵時刻,當需要球星站出來的時候,格里芬就會轉換到另一種狀態:個人進攻。他會到與自己的後衛進行擋拆,也會到禁區要位,然後設法接球——在這之前,也都沒有什麼問題。但接到球之後,無論對手如何防守,哪怕對他使出多人包夾,他幾乎都會做出同樣的選擇:用自己出手投籃結束這輪進攻,他似乎忘了,就在幾分鐘前,自己還一個勁地為隊友們傳球呢。

這就是他的問題所在,他幾乎是按著一個設定好的程序在打球:前三節控球、傳球讓隊友攻,第四節自己強攻。沒錯,作為一個球隊領袖,這是正確的方式,同時也是最為淺顯的眾所周知的方式。格里芬的這兩個階段,分得過於清晰,過於生硬,讓對手太容易捉摸與佈置防守。

在我的認知裡,格里芬不該是這樣的球員,他本該有足夠的能力和頭腦擔當起快船的真正領袖,他需要找回自己的強硬,發揮自己的籃球智商。

當然,客觀上,特奧、貝弗利、加里納利的受傷讓快船外線持球和鋒線攻防下滑是事實,但越是這個時候,越是需要格里芬站出來的。也許站出來的結果並不會有太大改觀,但球隊更需要的,是一種在低谷之中敢於擔當、勇於肩負起責任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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