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客戶的“傷口上再撒上一把鹽”,銷售是這麼賣東西的

有這樣一個二手房銷售案例,有套200萬的二手房,買賣雙方本來談好價格了,籤合同的時候,客戶想要業主送全屋傢俱電器,業主不肯送,要加8000塊。最後就差這8000塊,業主拍桌子想走人了。

200萬都能給了,客人真的是差那8000塊嗎?可問題就出在這8000塊上面。是雙方都太小氣了嗎?其實呀,作為買賣雙方,他們都有一樣的心理,想要獲得最大收益,害怕損失

給客戶的“傷口上再撒上一把鹽”,銷售是這麼賣東西的

原先談價格的時候是不含傢俱電器的,買方想要更多的好處,就打上了傢俱電器的主意。對於業主來說呢,那200萬就是房子的價格,現在多要這價值8000的傢俱電器,就等於額外贈送的,無緣無故有個陌生人管你要8000塊,你願意嗎?

其實雙方都是過不起自己心裡那關。這時候怎麼辦呢?讓他們一人各退一步?買家給4000?這麼解決肯定是不行的,原本就談好的價格,你這時候讓業主多給一毛錢他都不舒服。你這句話一說出來,業主立馬生氣,原先是買家想佔便宜,現在連你也想幫買家佔便宜。業主肯定不高興了。

去跟買家講道理嗎?說200萬都出了,何必在於這8000。也是錯的,人家真的在於那8000嗎,無非就是想多佔點便宜。那怎麼解決?

給客戶的“傷口上再撒上一把鹽”,銷售是這麼賣東西的

問題出在買家身上,自然要在買家身上解決。業主拍桌子走出會議室,銷售員趕緊讓其他同事幫忙穩住業主。他自己留下來跟買家談,他大概是這麼說的。

陳先生呀,咋們之前談的價格確實是不含傢俱電器,這也是怪我們事先沒替你們想周到,但是,你找房子也找了3個月了,有三個月了吧!市中心的二手房現在不好找你應該也清楚。

客人說,我200萬都給了,他那些傢俱電器又帶不走。至於嗎?

大家看,典型的想佔便宜的心理,帶不帶走那看人家的,用別人操心嗎。

那銷售說:你想想呀,你現在租的房子一個月也要4000吧,前面找房子三個月你已經虧了12000了,再等三個月那就是24000了,跟誰過不去也不能跟錢過不去是吧。(這裡第一次做乘法,將每月損失放大了6 倍。)

而且這三個月你也看到了,房價大概也漲了1000左右了,100平的房子就要多出10萬,要找三個月,加上租金起碼要虧損近30萬了是吧。(第二次乘法,最後的數據還做個最大化的估算)

客人聽完,臉色立馬嚴肅起來。說到他痛處了。銷售員一看,時機對了,趕緊拉著客人走出會議室,說,來,我們先把李先生請回來,說句好聽的就省30萬,真沒必要呀。

給客戶的“傷口上再撒上一把鹽”,銷售是這麼賣東西的

最後呢,客人主動跟業主說不要傢俱了,而業主其實也只帶走了一些小傢俱電器,大部分都留給了買家。

在這個案例中銷售人員幫助客戶做了多次乘法,將客戶的問題逐漸清晰化,逐步放大。如果你是這個案例中,在外面穩住業主的組員,你又該怎麼擴大他的痛點呢?業主肯定也是有痛點的,為什麼賣房?或者缺錢,或者也擔心房價下跌。房子出售期間,不租又不住,空著就是損失,這都是痛點。

從心理上看,這種方式就相當於我們在客戶的“傷口上再撒上一把鹽”,這樣客戶的心理就會感覺痛苦不堪,那麼趕快尋找解藥就成了客戶的必然選擇,這時候些許利益損失都是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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