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银行董事会更新其对虚拟资产和ICO的立场


立陶宛银行董事会更新其对虚拟资产和ICO的立场

根据2月14日发布的公告,立陶宛银行已更新其对虚拟资产和初始硬币发行(ICO)的立场。

立陶宛银行最初于2017年10月发布了一份文件,详细说明了其对ICO和数字货币的立场,定义了虚拟资产如何以及何时可用于支付。 该文件还规定了金融市场参与者(FMP)如何以及以何种条件为虚拟资产投资设立投资基金。

最近的文件显示,银行没有对其基本原则进行修改,强调FMP仍应将其金融服务活动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活动分开,不应参与活动或提供与虚拟资产相关的服务。

该政策仍然不允许FMPs使用虚拟资产接受支付,但提供了使用第三方服务的可能性。支付给FMP账户的款项只能使用法定货币。

该银行目前的地位允许为专业投资者创建包括viritual asset在内的金融基金。禁止FMP接受有或无利息偿还义务的虚拟资产。该行还强调,FMP不允许发行虚拟资产贷款或接受虚拟资产作为抵押品,除非它们被视为有价证券。

去年10月,立陶宛监管机构举办了一场研讨会,研究ICOs对该国经济的“威胁和潜在利益”。当局然后概述了高ICO交易量-€5亿(5.67亿美元)在过去的18个月,呼吁更严厉的反欺诈机制。会议指出,“根据ICO的数据,立陶宛是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经济增长率高达305%。”

去年6月,立陶宛发布了关于ICOs的全面新“准则”。在涉及税务、会计和反洗钱等广泛监管方面,议员们似乎特别指出,ICO令牌的“授予利润或治理权”是决定其是否构成证券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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