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难题!医生为了赶到医院抢救病人,连闯五六个红灯该不该罚?

一道难题!医生为了赶到医院抢救病人,连闯五六个红灯该不该罚?

以前听过一个笑话。

一个农场主,养了不少猪,每天悉心照料,猪都养得肥肥壮壮。某天,农业部来人检查,问农场主每天都怎么喂猪的。农场主回答,我每天早上喂它们苹果,中午喂它们玉米,晚上喂它们白菜,每天还要让它们活动一会儿。第二天,农场主收到一份一万块的罚款单,理由是“浪费粮食”。农场主很郁闷。

过了几个月,农业部又来人检查,还是问农场主,每天怎么喂猪的。农场主这次回答,猪嘛,每天随便给点烂菜叶子,吃得饱就行了。第二天,他又收到一张一万块的罚款单,这次的理由是“虐待动物”。农场主差点晕过去。

又过了几个月,农业部又派人来检查了,问的还是同样的问题,农场主吓得战战兢兢,和督查的官员说,我现在每天给每头猪十块钱,它们爱怎么用就怎么用。

世界上最容易的事情莫过于挑毛病,站在道德的高岗上四处望,哪里都是不平路。

世界上最难的事情莫过于作抉择,因为所有的事情都是岔路,有利有弊。

如果那个医生按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速度和行止,就会有人说,这个医生泥古不化,黄鱼脑袋转不过弯,不懂得变通,草菅人命……

如果那个医生超速了,闯红灯,一路飞驰到医院,又会有人说,这个医生连交通规则都不能遵守,平时肯定也乱来,要么这么搞就是作秀,吸引眼球……

做事难,做人更难啊……

现代医学从对医护人员的学校培养开始,就是一个国际通行标准的完备体系,医学没有国界,任何几个临床医护工作人员聚集到一起,都能迅速自觉的找到分工,默契配合,进行常规急救、完善专科急救的前期准备。任何医疗行为都是集体行为,现代临床医学反对个人英雄主义,不提倡冒险主义,提倡责任明确、级别清晰、医嘱和执行有序到位的团体行为,各级别医护人员都有明确的医疗行为级别和组织医疗行为的级别。现代医院经过上百年的发展,都有完善的常规诊疗制度、急危重症处理规范和制度、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制度,注意,是制度。题主所举的例子,对一家医院来说说只是一个常见的突发状况。所以,出现突发状况,只需要抓紧每一秒的时间,不需要以危害公共安全为代价抢救某一个人。

节假日的医院,有一二三线值班制度,有总值班制度。

急诊有足够的出诊医生和留院医生,120有足够的值班调度人员、现代化的调度体系和通讯设备、常态化的考核、考试、比赛等培养、训练体系。

麻醉、心内、普外、妇产等重点科室有足够的值班人员应对各种突发状况。

即使在休假中的医护人员,也有不超过半小时到位的待命人员。

在医院中遇到突发状况,所有医护人员都有抢救患者的知识和义务,各科室医生护士有口头请求急会诊的权利,所有医护人员有无条件执行口头急会诊的义务。

各科室之间医护都有默契的配合,在某科室人手紧缺,本科室其它人员不能立即到位的情况下,就近科室医护人员会主动承担起对方科室的诊疗工作。

就像战场中的战士一样,医院的医护人员默契的配合,全是鲜血和生命为代价换来的,千万不要低估了一个医院运作起来的能力,也千万别以为硕大一个、几百上千人组成的、有全世界通行标准的、全部人员反复进行过演练的集体,缺了某个人就不行这种言情小说。

把成都中医药大学廖行忠副教授当年教育我的话送给像题主一样迷茫的医学后辈:想救患者生命,首先你得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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