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年間“山東姦殺案”鉤沉

乾隆年間,山東某縣有位鄉民,家中條件雖不算寬裕,但溫飽不愁。家有一子,娶了位非常漂亮的媳婦,婚後半年回孃家省親。滿月之後,丈夫高高興興地騎馬去接,接到之後踏上歸程,走出二十多里地,途經一片古墓,“樹木重蔽”,十分陰森可怖,傳聞有妖怪。不想媳婦到此突然尿急,便進入一片榛莽叢中小解,丈夫騎馬在外等待。

不過一會兒,媳婦走出,奇怪的是,她進入榛莽之前所穿裙袴是綠色的,出來時卻変成藍色,丈夫心疑是自己一時眼花目眩,也就沒有多問。路上發現媳婦神情恍惚,與平時大不相同。等抵家後,丈夫趁機跟父親說起此事,懷疑是古墓中有鬼魂附體在媳婦身上,不想老爺子笑道:“怎麼會有這樣的事!”認為小兩口一路奔波勞累,吃完晚飯,便讓他們早點歇息。

清乾隆年間“山東姦殺案”鉤沉

這家人住在同一院落,公公婆婆的屋舍,與兒子兒媳的正對。半夜老婆子醒來見兒子房間還亮著燭光,正暗自想著是不是他們有什麼事又起來時,詭異的一幕發生:對屋燭光突然熄滅,黑暗瞬間吞沒小小院落,“旋聞有聲似鳥鼓翼,繼而噭然如怪鴟怒號,破窗飛出”,小兩口屋裡,彷彿有一隻鳥在噼裡啪啦地撲扇翅膀,繼而傳出淒厲的怪鷹尖叫聲,緊接便見一隻怪鳥破窗而出,消失在無邊的夜色之中!

婆婆急忙起身前往查看,只見小兩口房間窗戶大敞,兒子腹部破開死在床上,肚腸流了一地,兒媳卻已消失不見。屋內箱櫃床帳,一併完好無損,只是少了一件墊絮床單,案子很快報到衙門,知縣帶人勘驗現場後,沒有找到任何頭緒,便向外哄傳,說這家兒媳是被鬼神攝去肉身,殺死了丈夫,非人力所能破獲。

清乾隆年間“山東姦殺案”鉤沉

此後該案擱置數年,有位新任縣令到任,細閱案卷後,嘆道:“這明明是一起因奸謀殺的命案,若果真是鬼神攝人魂魄,取人性命,吸其精氣也好,收其魂魄也罷,都不過眨眼間就能辦到的事情,又豈會持刀割人胸腹?而且事後為什麼又單單隻拿床單而去?”

新任知縣據此,重新召來丈夫、兒媳雙方的父母到堂,問道:“你們各村,最近幾年有沒有無故外出,長時間不歸的人?”兒媳父親回道:“我們村只有一個姓戚的,已出去好幾年,再無音訊。”知縣追問道:“是在此案發生之前嗎?”

兒媳父親搖了搖頭:“和這個案子發生在差不多同一時間。”知縣眼前突然一亮,“兇手應是此人。”隨即令人傳喚拘押戚某父母,詳加訊問戚某過去經常到哪裡出遊或落腳,按其父母供述,官差立即前往尋找蹤跡。

清乾隆年間“山東姦殺案”鉤沉

在清江浦歇腳時,官差發現一酒肆老闆娘像極那位失蹤的媳婦,便在一旁暗中觀察,不久酒肆老闆現身,果然是戚某,官差二話不說,上前就將兩人拿下拘押帶回。

一番嚴審,真相才浮出水面。原來這媳婦婚前便與戚某一直勾搭成奸,媳婦嫁出後,倆人斷了聯繫,在她回孃家那一個月裡,又與戚某舊情復燃。他倆合計把丈夫殺掉,又怕官府發現真相,便策劃一起“鬼案”:媳婦故意在丈夫接回的路上,執意到墓地解手,換掉裙袴,裝成一副鬼上身後精神恍惚的樣子。晚上媳婦悄悄打開房門,放戚某進屋行兇,然後溜出屋子在公婆的窗根製造聲響,驚醒老人,戚某則在後背插好紙糊的翅膀,戴上模擬鳥嘴的面具,然後點燃油燈。

被驚醒的老人關心孩子,必然會注意到屋裡亮著燭光,就在他們出門查看的一刻,媳婦發出信號,姓戚的吹滅油燈,一面撲扇翅膀,一面發出貓頭鷹似的怪叫,然後破窗而出,逃之夭夭,從此帶著媳婦遠走高飛。至於張失蹤的床單,是因為戚某在行兇過程中,死者掙扎劇烈,床單上留有血汙痕跡,“不類妖噬,故卷之而去也”。

清乾隆年間“山東姦殺案”鉤沉

我國古代的鬼故事中,鬼怪致人死命的方式方法雖多,但一般都是吸人魂魄或附著在受害者身上引其自戕,極少拿把刀親自動手,幹剖腹剜心的活計——對於鬼怪而言,這實在是技術含量太低的古惑仔行徑。所以本案中新任知縣初閱此案的一番反問,今天的讀者聽起來沒覺得什麼,但是古人聞聽是深表欽服的。

以袁枚的《子不語》為例,前兩卷一共寫了六十二則故事,其中鬼神置人死地的一共有四則:《骷髏報仇》中的孫君壽死於高度驚恐下的精神分裂症;《山西王二》中的趙三之前殺了人,受害者附體於他人身上申冤成功後,趙三得知案發“一叫而絕”;《平陽令》中的朱縣令被鬼上身後砍殺妻妾子女,醒來後“一慟而絕”;《鍾孝廉》中的鐘先生因前世的罪孽“嘔暴血亡”——沒有一起是鬼神拿著刀砍人的。還有幾則是“殺人未遂”,《南昌士人》裡殭屍把人追得差點累死,但天一亮,受害者喝了點薑汁也就沒事了;《張士貴》就更有趣了,張士貴一家不小心住進了鬼屋,鬼長得“短黑而肥”,把張士貴的妻子和孩子都害死了,採取的方法是使其“暴卒”,結果沒兩天,倆人都醒過來了,“方知人死有命,雖惡鬼相怨,亦僅能以幻術揶揄之,不能殺也”。

清乾隆年間“山東姦殺案”鉤沉

“敘詭筆記”從前曾經寫過一些案件,是官員為了樹立自己斷案如神的威望或迫使心懷鬼胎的罪犯認罪伏法,故意找人扮成鬼魂,而上述此案則是另一種類型,犯罪分子為達到逃避刑罰的目的,在犯罪行為中刻意加入一些神秘元素,使官府放棄按照偵緝——事實證明,戚某及其情婦的計策確實在相當一段時間使他們逃脫了法律的嚴懲。

不過在乾隆年間,恐怕人們更容易將戚某及其情婦的被捕,看成是凌辱了鬼魂所遭受的報應。在古代筆記小說中,對著死者的墓地或殘骸解手,是一樁必將遭到嚴懲的惡行,例如《子不語》中的“骷髏報仇”,寫常熟一個叫孫壽君的人,“性獰惡,好慢神虐鬼”,外出旅行突然想解大手,“戲取荒冢骷髏,蹲踞之,令其吞糞”,還問那骷髏“好吃麼?”骷髏突然回答了一句“好吃”,嚇得孫君壽褲子都不提,撒腿就跑,骷髏像車輪一樣追著他。孫君壽麵如死灰地逃到家,“遂病”,每天吞吃自己的糞便,還問自己“好吃麼”?三天後死去。

比之更慘的是南朝劉義慶在《幽明錄》裡記載的何參軍,他外出辦事,走到野外,內急之間慌不擇“墳”,一泡尿尿在骷髏上,睡午覺時那骷髏託夢給他說早晚要報復,他嚇得不行,晚上不敢上廁所,就在院牆上鑿了個洞,把那活兒伸到洞外解溲,正好過來一隻老虎,大概是半個月沒吃飯,後不詳述……

清乾隆年間“山東姦殺案”鉤沉

這些故事裡包含著古人的厚道:死者必須得到尊敬,哪怕暴屍荒野也不能凌辱,何況在墓地裡小解,還要在殺人之後把罪責推到鬼的身上,這樣的行徑,鬼都不能放過你!

不過,戚某和他的情婦設計的殺人伎倆,還是很動了一番腦筋的:從進入墓地小解之後的裝瘋賣傻,到故意製造動靜讓老太太當目擊證人,拿走床單破壞物證,直至裝扮成怪鳥破窗而出,如果寫成推理小說,真是非常不錯的素材。只“可惜”,這麼高超的詭計,在一個不怕鬼的縣令面前,像窗戶紙一樣被輕易戳破,再次證明,世上本沒有鬼,有鬼也是人扮的,而鬼最怕的,始終是不怕鬼的人。

《名偵探柯南》中有很多非常詭奇的案件,往往源於一個可怕的傳說或民俗,比如從天而降奪人性命的“霧天狗”,飄忽不定的山莊繃帶怪人,陰森可怖的吸血鬼德休拉……在中國古代筆記的記載中,一旦發生這樣的詭案,往往歸結於鬼神作祟,但也有極少數案件,通過仔細的勘查和嚴密的推理,成功地破解出了真相:真兇是人,而不是什麼非自然力。上述山東姦殺案即是此類代表性案件之一。

-----------

此案譯自《清稗類鈔》中【山東姦殺案】一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