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和张爱玲算不算“文化汉奸”,该不该讲民族大义

沦陷区文学研究中某些著作中存在误区之一,是要否讲究民族大义。

具体到周作人和张爱玲上。国民党政府即使对著名文化汉奸周作人,虽也逮捕判刑,但他在狱中仍大受优待,伪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伪政府法制局长胡兰成也未认真捉拿。

周作人和张爱玲算不算“文化汉奸”,该不该讲民族大义

解放区不同,对在日伪文化部门任一定职务,在日伪报刊经常发表反共反人民文章的文化汉奸也一律查处,伸张了正义,教育了群众,并未打击面过广。

至于民众,无论在国统区,解放区,在汉奸问题上是一致的。

周作人和张爱玲算不算“文化汉奸”,该不该讲民族大义

给张爱玲戴上“文化汉奸”帽子的,是国统区的民众和传媒。不是哪个人与张爱玲过不去,“民心是杆秤”。张不是一般家庭妇女。即使国民党败退台湾后,那里舆论仍认为张是“文化汉奸”。张后来写了《秧歌》与《赤地之恋》而被台湾当局欣赏,乃是后话。

1998年12月在《中国沦陷区文学大系》中,以存目形式收进了周作人的鼓吹“复兴中国,保卫东亚”的论文,确实是令人深长思之的。

周作人和张爱玲算不算“文化汉奸”,该不该讲民族大义

现在可以看到不少书文已把周作人高抬到现代文学“大师”级宝座上去了。研究界、出版界竟会出现这样一种奇特、荒唐现象,将如何解释?

《论语》中有句话:“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首先是不要只听信他说的话就轻易推举,重在观其行。其次才是不必因不齿其人而连他说得有些道理的话也全抹掉。先后重轻显然有别。不能只用后一句来为大节可鄙的汉奸周作人曲为庇护。坚持民族大义,与所谓提倡狭隘民族主义,或煽动排外情绪,完全不同,不可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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