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检察院:履行司法职责 创新修复理念

赤水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恢复司法理念、切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嘱托,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在办理李某、许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一案时,积极联系市渔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督犯罪嫌疑人对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开展修复工作。

赤水市人民检察院:履行司法职责 创新修复理念

根据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出具的对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资源进行修复的评估意见,2018年10月29日,在赤水市“河长办”、市渔政管理部门、检察院的共同参与下,犯罪嫌疑人李某、许某某在赤水河葫市段进行增殖放流。此次共放流中华倒刺鲃2267尾,由赤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和渔政部门对增殖放流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在增殖放流现场,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指出其行为对生态环境资源造成的危害后果,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通过此次增殖放流和普法教育促使犯罪嫌疑人进一步认识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为赤水河流域长江珍稀、特有鱼类的生态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