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检察院开展首例在押人员网络视频远程讯问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遵义市检察机关远程提讯工作办法(试行)》等规定,1月3日,赤水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协助公诉办案部门对羁押于遵义市第二看守所涉嫌贩卖毒品罪的在押人员高某某进行了网络视频远程提讯。

办案人员在远程提讯中,告知了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应当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征求了他的意见,高某某表示认罪悔罪,并对电子文书进行签字捺印。

通过网络视频远程提讯工作的开展,使羁押在200多公里外的犯罪嫌疑人高某某能清楚的了解到办案机关的办案程序,从而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也减少了人力、物力、财力和司法资源的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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