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女生花50萬打賞主播 其母起訴後法院判退4萬

小鄭用其母的信息註冊,從母親多個賬戶轉賬50餘萬打賞主播。法院:平臺在收到小鄭母親發來的律師函後未暫停交易,應返還這之後的充值款4萬餘元。母親未察覺女兒持續、大額的支出,構成對此行為的默認,駁回其他請求。

15歲女生花50萬打賞主播 其母起訴後法院判退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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