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印(副处级)提起公诉

淮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印(副处级)提起公诉

2019年2月1日,江苏省涟水县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陈印(副处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淮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印利用担任涟水县交通局局长、涟水县副县长和涟水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涟水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涟水县老城区建设和市容市貌提升指挥部指挥长等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印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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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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