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頒發第一張自動駕駛公眾服務牌照,美國無人駕駛商業化提速!

美國當地時間上週五,經過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公用事業委員會(CPUC)批准,自動駕駛汽車初創公司Zoox,成為第一家獲得為公共乘客提供自動駕駛服務的公司,這也是美國國家試點計劃的一部分,標誌著邁出了全自動城市交通發展的重要一步。

進入到12月份的寒冬季節,美國無人駕駛商業化有點進入春天百花齊放的感覺:

首先是行業領頭羊Waymo在12月5日在亞利桑那州推出收費的自動駕駛叫車服務Waymo One;

隨後的12月18日,華人朱家俊創辦的自動駕駛初創公司Nuro與食品公司Kroger在亞利桑那州利用無人配送車R1,在公共道路開展自動駕駛送貨試運營服務;

最新則是Zoox獲得加州CPUC向公共乘客提供自動駕駛服務的許可。

自動駕駛技術的兩大應用,分別是送人與送物,在這個寒冷的12月份,在太平洋彼岸的美國,都得到了實際性的進展,在加速商業化的落地,雖然還是小規模的嘗試階段,但是,每一個偉大的技術應用,不都是從小開始的嗎?

加州頒發第一張自動駕駛公眾服務牌照,美國無人駕駛商業化提速!

01 解讀Zoox獲得的許可

Zoox獲得是加利福利亞州公用事業委員會(CPUC)的批准,這不同於Waymo從10月份獲得由加利福利亞州交通管理局(DMV)頒發的完全無人駕駛測試牌照。

兩者的區別在於,Waymo獲得的是不需要安全員的許可,但還不能向公眾提供自動駕駛服務,Zoox獲得是可以向公眾提供自動駕駛服務,但必須配備安全員並且不允許收費。

這和在2018年5月,加利福利亞州公用事業委員會(CPUC)批准的自動駕駛乘客試點服務,具體分為兩個階段有關,這兩個階段都不允許收費,下面是兩個階段的詳細內容:

第一個階段,允許公共乘客使用自動駕駛車輛,但是車內必須配備安全員,Zoox獲得是這個階段的許可,也就是“Drivered”計劃。

第二個階段,允許公共乘客使用不配備安全員的自動駕駛車輛,但要求車輛和“遠程操作員”之間的通信鏈路保持暢通,目前CPUC尚未頒發這個許可,也沒有相關的時間表。

加州頒發第一張自動駕駛公眾服務牌照,美國無人駕駛商業化提速!

目前,有62家公司獲得在加利福利亞州進行自動駕駛測試的公司,除了美國公司,也包括了來自中國的公司,如滴滴、小馬智行等,而跑在前面的顯然就是Waymo和Zoox了。

CPUC發言人表示,Waymo也向CPUC提交了相關的申請,但申請還在審核中,目前不知道Waymo申請的是類似Zoox第一階段的允許,還是第二階段的允許,或許Waymo會拿到第二階段的允許。

Zoox成立於2014年7月,截止目前為止累計獲得了8億美元的融資,並在12月發佈了Zoox的自動駕駛安全報告,解釋了其一些技術特點。值得一提的是,在8月份的時候,Zoox聯合創始人兼CEOTim Kentley-Klay被趕出公司。中美兩地的自動駕駛初創公司的狗血事件都不少,車智君八卦盤點一下。

目前,有62家公司獲得在加利福利亞州進行自動駕駛測試的公司,除了美國公司,也包括了來自中國的公司,如滴滴、小馬智行等,而跑在前面的顯然就是Waymo和Zoox了。

02 Nuro的送貨服務

Nuro的送貨計劃,從之前的普銳斯自動駕駛車隊,到現在公共道路行駛的無人駕駛配送車R1,這是一個非常巨大的飛躍,非常類似京東在11月22日在長沙投入使用的智能配送站的無人駕駛配送車,或者是叫做配送機器人。

實際上,Nuro從8月份就開始和Kroger合作了,在4個月的時間內,完成了約1000次配送服務。而12月18日推出的是基於無人配送車R1的自動駕駛送貨服務,用戶下單後,Nuro可以安排當天或者第二天送貨上門。

加州頒發第一張自動駕駛公眾服務牌照,美國無人駕駛商業化提速!

為了保證配送過程的安全,只要是不讓R1傷害道路的其他參與者,Nuro做了很多的工作,包括操作員全程監控並且隨時控制R1,另外還內置了自我犧牲程序,也就說在碰撞不可避免的時候,R1會犧牲自己從而保證行人或周邊車輛的安全。

相比送人要考慮安全員的監管,並且要保證乘客的安全,Nuro R1需要做的會更少一點,可以做到更輕更靈活,體重約680公斤,最高時速25英里,也就是40公里每小時,標準的低速機器人。

Nuro的兩位創始人都是來自谷歌,其中朱家俊在谷歌無人車項目從事環境感知和仿真模擬,Dave Ferguson則是在谷歌搜西計算機視覺和機器學習工程師。融資方面則獲得了高榕資本、整個基金、網易丁磊等共計9200萬美元的兩輪融資。

從融資的金額到項目的落地情況,Nuro的資金使用效率應該還可以,另外,值得一提的是,Nuro是自動駕駛業內第四家發佈自動駕駛安全報告的公司,也是第一家發佈該類報告的初創公司,可見其技術的自信心。

03 美國對自動駕駛的監管經驗

美國自動駕駛技術發展及商業應用,毫無疑問的是世界的領頭羊,除了擁有最為活躍的創新人才、創新資本支持,監管部門的作用也不容忽視。作為新技術,不監管肯定是不行,監管過度也會束縛技術發展。

美國對自動駕駛的監管經驗,可以大致分為幾個部分,首先是對自動駕駛測試的監管,其次是對事故的監管,最後是政策層面(包括立法)的支持。

美國對自動駕駛測試的監管,相對還是很鬆的,以自動駕駛測試大本營的加利福尼亞州為例說明,取得路測資質的自動駕駛技術公司,只需要每年向加州DMV遞交測試數據報告,內容包括測試里程、人工干預的次數和頻率等。參考閱讀《加州自動駕駛汽車事故激增:次數通用Cruise佔六成,原因最多是追尾》

但是,對事故的監管很嚴格,只要是自動駕駛測試發生事故,無論事故的大小,都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向DMV遞交事故報告,闡述事故信息。Uber的致命事故,更是體現了監管之嚴格。詳情請點擊《Uber:自動駕駛致命事故後,艱難的測試重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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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政策層面的支持,根據美國美國城市聯盟(National League ofCities,簡稱:NLC),發佈了名為“AutonomousVehicle Pilots Across America”的報告顯示,美國過半的大城市和州政府出臺了相關政策。詳情請點擊《報告:美國自動駕駛大躍進,過半大城市和州政府出臺支持政策》

國家級層面,美國正在推動自動駕駛立法,在2017年7月,美國國會眾議院和參議院相繼提出了自動駕駛議案SELF DRIVE Act和AV START Act,尤其是SELF DRIVE Act(全稱Safely Ensuring Lives Future Deployment and Research In VehicleEvolution,即" 車輛進化過程中保障生命安全的未來部署和研究 "。)在眾議院全票表決通過。

但是,眾議院表決通過僅僅走了美國立法的一小部分流程,後續還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但是,面臨著美國國會的換屆,如果這兩個議案無法在2019雲1月3日第116屆國會上任前通過,新一屆的國會自動駕駛立法將會推倒重來。

目前的消息顯示,美國相關方面正在全力推進立法的過程,但是,發對的聲浪也很高,反對的理由包括了造車失業、道路安全問題等等。總之,這一個各方利益在博弈的過程,這個過程和結果,也是值得學習的。

蘋果現任CEO Tim Cook說自動駕駛是所有人工智能技術之母,自動駕駛技術能給人類帶來的改變可能是全方位的,在迎接改變之前,一定要做好規則的制定,既不過激也不束縛,讓自動駕駛技術為人類所用。

在這個寒冷的冬天,在國內媒體鼓吹自動駕駛寒冬的時候,太平洋彼岸的美國,全球自動駕駛最火熱的地方,自動駕駛技術商業化正在呈現百花齊放的狀態,Waymo、Zoox和Nuro走在了前面,通用Cruise、福特Argo,大眾投資的Aurora等等,都已經蓄勢待發。

2019年,可能是自動駕駛公司最難熬的一年,更可能是自動駕駛商業化迎來飛躍的一年,一切都在為人類生活更舒適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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