縉雲新建某諮詢服務部聚眾高價營銷,被依法處罰10萬元!

近日,縉雲縣市場監管局新建市場監管所通過蹲點守候,迂迴取證,先宣講後執法,成功查處一起普通食品虛假宣傳案,對新建某諮詢服務部從事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依法處以罰款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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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中旬,執法人員得知該服務部前期推銷了一種“瑞康臣”牌松花粉片,促銷價為198元/瓶。經上網核查,該種松花粉片無保健食品批文,屬普通食品。考慮到該類案件證據難以提取,以及老年消費群體對此類執法行動普遍存有牴觸情緒,新建所執法人員這次採用了迂迴策略,攻心為上,將預先製作的一部關於保健食品知識宣講的PPT帶到執法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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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開場白後,執法人員拿出一瓶“瑞康臣”牌松花粉片,讓參加講座的老年群體辨別這是保健食品還是普通食品,結果眾口一致稱這是保健食品。服務部老闆急紅了臉,馬上要開始辯解,被執法人員當場制止。接著,執法人員向大家詳細講解了反欺詐PPT課件的內容,教老年消費者如何區分保健食品與普通食品,同時向他們普及生活中常見的消費陷阱,避免陷入消費誤區。這次反欺詐宣講會通過現身說法,得到老年群體的全場熱烈掌聲。當天下午,就有幾位購買了該產品的老年人前來反映情況,結合現場在當事人電腦上查獲的相關資料,該服務部負責人為爭取從輕處罰,不得不如實交待了整個活動開展的事情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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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當事人在10月份推銷產品期間,雖從未宣稱瑞康臣牌“松花粉片”是保健食品,但也一直未明示其是普通食品,而是以營養品代稱,故意混淆概念。另輔以網絡上搜集的松花粉各種功效宣傳,且與其它品牌的松花粉保健食品進行價格比對,致使辨別能力較低的老年消費者均誤以為瑞康臣牌“松花粉片”也是保健食品。當事人自以為宣傳內容沒有虛假,殊不知其採用的方式引人誤解,且造成了消費者踴躍購買的客觀後果,也屬於《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所規制的虛假宣傳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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