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通事故
應該怎麼做?
當然
首先應該是報警!救人!
可在現實生活中
往往有許多人抱著僥倖心理
撞了人,覺得沒有大礙便想
“溜之大吉”
溜了真的吉嗎?
殊不知只要是肇事逃逸
無論大小
性質都是極其惡劣的
交警蜀黍都會把你
“緝拿歸案,為民申冤”
並附送“豪華包間”幾日遊
肇事逃逸?
你作好被拘的準備了嗎?
讓我們一起看看近日昭平轄區發生的一起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
肇事逃逸駕駛人真的能“溜之大吉”?
案情簡要
2019年2月9日(正月初五)19時許,昭平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黃姚中隊接到報警稱:在黃姚鎮中洞村路段發生一起一輛摩托車刮碰行人的交通事故,現行人受傷,而摩托車已駛離現場。
接警後,辦案民警迅速趕赴現場。民警得知肇事摩托車已經離開現場便立即開展現場勘查,取好證後恢復交通秩序。經過一番調查,民警於當日22時30分許,在富羅鎮某旅館查獲駕駛員李某成及肇事摩托車。經詢問,李某成對其駕駛摩托車碰撞行人後駕車逃逸的事實供認不諱。
民警查獲肇事車輛
指認事故現場
指認肇事車輛
歷經3小時的不懈努力,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目前李某成已被昭平縣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行政拘留。
肇事逃逸都有哪些後果呢?
法律鏈接
一、事故責任認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二、行政處罰。
1、一次性扣12分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使用和申領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一條第四款: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一次記12分。
2、罰款、拘留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3、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三、刑事責任。
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構成交通肇事罪,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法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說
交通肇事逃逸後不僅要自行承擔高額的賠償
還要面臨更加嚴重的懲罰
甚至是牢獄之災
簡直賠了夫人又折兵啊!
一定要遵紀守法,安全駕駛。
如不幸遇到交通事故,
切勿盲目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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