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販用冰糖加鹽當冰毒賣,多人上當!還構成毒品類犯罪嗎?

一人吸毒,全家遭殃,這句話雖然是嚴重了,但是可以說明吸毒的危害是非常大的。近日,浙江湖州破獲了一起販毒案,結果毒販淡定否認是毒品,冷笑稱:大哥,這是冰糖!這是怎麼回事呢?此人真的沒販毒嗎?假冒毒品來販賣,還構成毒品類犯罪嗎?現在就由找法網來告訴你吧。

在浙江湖州,劉某原本是一名毒販,由於所賣的冰毒成色好,引得不少“癮君子”光顧。但是由於與上家的聯繫中斷了,難以獲取真正的毒品,於是他想到了用鹽加冰糖來假冒毒品冰毒來販賣,同時與買家採用“埋地雷”的方式交易,避免與買家見面,導致不少人上當受騙。

現在,劉某被警方抓獲。那麼,劉某用冰糖加鹽當冰毒賣,構成販賣毒品罪嗎?還是構成詐騙罪呢?

毒贩用冰糖加盐当冰毒卖,多人上当!还构成毒品类犯罪吗?

我國法律對毒品是零容忍的,根據刑法的規定,犯罪人若走私、販賣、運輸和製造毒品,無論毒品數量多還是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販賣毒品的種類和數量對販賣毒品罪的量刑有重要影響,如果販賣毒品的數量太多,那麼可能被判處死刑。

劉某在用冰糖假冒冰毒販賣前是有進行毒品交易的,並且與提供毒品的上家取得聯繫,所以如果在警方把握相關證據的情況下,那麼劉某還是構成販賣毒品罪的。

毒贩用冰糖加盐当冰毒卖,多人上当!还构成毒品类犯罪吗?

另一方,劉某用冰糖加鹽當作是冰毒進行販賣,構成了詐騙罪。根據刑法第266條的規定,劉某為了騙取“癮君子”的錢財,在沒有毒品提供的前提下,估計將冰糖加工假冒是毒品進行販賣,並有計劃地採用不與買家見面的方法,隱瞞了所販賣的是假毒品的真相,導致多人上當受騙,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構成了詐騙罪。

劉某存在兩個犯罪行為,觸犯了兩個罪名,其一真正販賣冰毒的行為構成了販賣毒品罪,其二用冰糖加鹽當冰毒賣構成了詐騙罪,因此對劉某應該數罪併罰

毒贩用冰糖加盐当冰毒卖,多人上当!还构成毒品类犯罪吗?

毒品,不僅讓明星失去了光彩,也讓不少人籠罩一輩子的陰影和揮之不去的惡夢。劉某用冰糖假冒冰毒,固然可惡,但是如果沒有吸毒者,又怎麼會有製毒、運毒、販毒等犯罪行為。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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