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红利释放

石狮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红利释放

石狮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红利释放
石狮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红利释放

2018年石狮市新增市场主体32465户,同比增长21.5%。其中,内资企业689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户、外资企业54户、个体工商户25513户。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市场主体近11万户。

2018年以来,石狮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企业名称网上核准、住所申报制、支援服务岗等便利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35证合一”,并多措并举助力行政审批“加速度”,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助力群众办事“最多跑一趟”,极大提高了群众的办事效率。

深化住所领域登记改革方面

,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其场所证明文件只须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明确住所(经营场所)的权属、取得方式等,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无须提交产权证明、租赁合约等场所证明文件,不断降低市场主体(经营场所)成本;推行集群注册登记模式,解决了无传统意义住所的网商主体无法办理工商登记的问题。

石狮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红利释放

“多证合一”改革工作方面,推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即由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采集企业登记、备案等信息,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将相关信息实时推送到省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示企业整合证照事项信息,相关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满足管理需求,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关于整合证照事项的额外证明材料。对于办理工商登记阶段申请人尚不具备的以及申请人填报有误的备案信息,相关部门通过履行管理职能要求申请人修改或更正,不影响企业登记以及发放营业执照。

取消企业集团登记证核发方面,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等4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2018年9月起,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再单独登记企业集团,不再核发《企业集团登记证》;调整了企业营业执照遗失声明方式,企业补领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不再指定报刊声明作废,而是由企业按照自主公示、自负其责的原则,免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服务个体工商户和“个转企”方面,推行个体工商户全程智能化登记,个体工商户登记只需手机申报,12小时后就可到自助打照机打印出营业执照;为支持有条件、有意向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行政服务中心增设“个转企专窗”,并每周派出专人在服装城进行现场办公,为服装城的经营者提供咨询和文书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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