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170人獲刑,福建法院集中宣判25件黑惡勢力犯罪!

「扫黑除恶」170人获刑,福建法院集中宣判25件黑恶势力犯罪!

「扫黑除恶」170人获刑,福建法院集中宣判25件黑恶势力犯罪!

1月10日,按照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統一部署,福建省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和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等15個基層法院對25件170人涉黑涉惡案件開展集中宣判。

「扫黑除恶」170人获刑,福建法院集中宣判25件黑恶势力犯罪!

此次集中宣判的25件案件中,有以誣告、賄選等手段把持基層政權、非法獲利上千萬元、涉案人數27人的重大涉黑犯罪案件,有以民間借貸為名行“套路貸”詐騙之實、導致被害人不堪滋擾自殺身亡的惡勢力犯罪案件,有在動車站對載客司機強制收取配客費、欺行霸市的惡勢力犯罪案件,還有涉“校園貸”“仙人跳”等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新類型黑惡勢力犯罪案件。

福建法院聚焦重點行業、領域,通過依法快審重判群眾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整肅相關行業秩序,進一步在全社會營造掃黑除惡的強大聲勢。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福建法院堅持高位推動,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依法準確有力懲治黑惡勢力犯罪。全省法院判決涉黑惡犯罪案件259件1688人,其中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重刑率達50.49%,判處財產刑8542.33萬元,堅決剷除黑惡勢力的經濟基礎。

福建法院還注重加強與各單位各部門協作配合,省高院與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制定11個規範性文件,完善證據指引、案例指導、司法建議等機制;積極組織開展涉黑涉惡線索大起底、大排查,對訴訟全流程、各階段拉網式摸排黑惡勢力犯罪線索957條,向有關部門發出司法建議25份,推動對社會管理薄弱環節的堵漏建制,積極構建專項整治與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相統一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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