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
贺州一男子发生交通事故后
因在事故现场不配合执勤民警工作,
情绪激动之下
竟然直接用拳头砸向了警车。
交警蜀黍
下车!
陈某某
不下!
交警蜀黍
下车啦~
陈某某
就不下!开枪啦! 怕什么,我叫你开枪啊!
交警蜀黍
我没有枪~下车,下车好吧?那你不下有什么意思咯?
蜀黍这哄孩子般的对话
是几个意思?
这么严肃的问题
当日下午4时许,
贺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接报警称,在国道323线八步区莲塘镇新莲村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二大队二中队民警迅速前往事故现场。
当民警处理完事故
将要对事故车辆进行拖移时
当事人陈某某对车辆将被拖移不满
赖在车上不愿下来
在民警再三劝说之下
依旧情绪激动
民警面对陈某某的挑衅行为,
便对其发出口头警告,
陈某某一听反而更来劲了,
飞身一跳
直接用拳头砸在了警车的前挡风玻璃上,
还对民警继续做出挑衅的行为。
民警面对陈某某的挑衅行为,
便对其发出口头警告,
陈某某一听反而更来劲了,
飞身一跳
直接用拳头砸在了警车的前挡风玻璃上,
还对民警继续做出挑衅的行为。
来源交警执法监控
面对此等阻碍民警执行公务的行为,
蜀黍也持“零容忍”的态度!
于是
民警迅速把陈某某控制住,
随后将其移交至莲塘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目前
陈某某因阻碍交警执法,贺州市公安局八步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
来源;广西贺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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