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缴党费,你缴的党费有没有用在你身上?

各位小伙伴们作为一个共产党员缴纳党费既是我们责任更是义务,但是你知道收缴上来的党费又是怎么使用?谁来管理和监督的吗?这些党费的使用有没有真正用到咱们党员自己身上?下面跟着老狗来了解一下吧:

年年缴党费,你缴的党费有没有用在你身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 规定》,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 体使用范围包括:

(一) 培训党员。主要用于对广大党员进行政治理论、使用技术等

方面的培训,以及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二) 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

备。必须是直接用于订阅或购买以党员教育为主要目的的报刊、资料、 音像制品和设备。

(三) 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包

括购买或制作奖杯、奖状、奖牌、奖章、奖品、荣誉证书的费用,表 彰大会会议资料的印刷费用、会议室和交通工具的租赁费用等,也包 括必要的现金奖励费用。

(四) 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包括用于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

定期生活补贴、一次性生活补助,以及发放慰问品的费用。

(五) 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

教育设施。包括用于直接发放慰问金、救灾物资给受灾党员,修繕

基层党组织因受灾受损的活动场所、电教设备等教育设施的费用。

年年缴党费,你缴的党费有没有用在你身上?

同时必须做到: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党费使用,谁说了算?

党支部使用上级党组织划拨的活动经费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不能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开展主题党日、创先争优等活动,一般应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组织实施。同时,要定期向本支部党员公布上级党组织划拨的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党费使用应怎样规范开支?

党费开支的所有票证和单据,经党支部书记和经办签字,证明实际用途与党费使用计划相一致后留存;如用途与党费使用计划不一致的,须作出书面说明并留存。

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取得财务票据和凭证的,如开展支部活动购买工作简餐、矿泉水,看望慰问生病住院党员购买果篮、鲜花,悼念去世党员购买花圈、挽联等不能取得财务票据和凭证的,可由经办人员出具情况说明,党支部书记审核后,将情况说明代作原始凭证。

党费监督规定

年年缴党费,你缴的党费有没有用在你身上?

年年缴党费,你缴的党费有没有用在你身上?

(1)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3)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党费制度历史沿革

历经90多年的发展,我们党在不同历史时期都有专门党费收缴管理方面的文件规定,这些规定不断完善发展,形成了我们党特有的党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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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建党至新中国成立 党费制度始于二大

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成立后的第一个党章。二大党章列有“经费”专章,这是我们党关于党费制度的最早规定。二大党章明确规定了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收支权限和纪律要求。二大党章要求:“本党一切经费收支,均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支配之。”作为一项纪律,二大党章严格规定,党员“欠缴党费三个月”必须开除之。三大、四大、五大党章基本上延续了二大党章关于党费的规定,只是对具体的党费标准作了适当调整。从五大党章开始,交纳党费成为党员的基本义务,并在历次党章中加以强调。

六大党章没有确定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但在六大后,1928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中央通告第18号--合理分配党的经费的几个原则》,明确规定了党费使用的几个基本原则,并附有中央征收党费的标准。1938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征收党费的通知》,明确规定了不同情况交纳党费的具体要求,并首次规定了党费报告制度,指出:“党部应负责将每月党费收齐交地方党部取得收据,并向上级机关报告。”1941年,《中央关于党费的决定》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作出详细规定,重申了党费报告制度,并首次对党费的性质、用途、交纳方法和检查等作出具体规定。

七大党章规定:“各地党员及候补党员应缴党费数额,由各省委、边区党委或其他相当的党委规定实行之”。此后,党费的征收标准因地而异。

1949年6月,中央组织部出台《关于缴纳党费办法的暂行规定》,初步统一了党费收缴标准,明确了党费的使用范围,重申了党费报告制度,改变了使用权主要集中在中央的做法,规定“党员所缴党费,暂作为党员教育之补助经费,由县委或相当于县委以上党委处理之”,并对农村党员作出更符合实际的具体规定。

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处在复杂多变的革命战争环境中,党费制度的沿革主要集中在交纳标准上,虽然还处在初创和探索时期,但这一制度不断增加了广大党员为党尽义务的意识和职责。

新中国成立初期 强调"按规定交纳"

年年缴党费,你缴的党费有没有用在你身上?

年年缴党费,你缴的党费有没有用在你身上?

1952年,为改变1949年《关于缴纳党费办法的暂行规定》将党费收支权限下放地方造成的党费使用不当现象,中央颁布《关于党员缴纳党费的规定》,将党费集中中央统一使用、拨付,重新明确了党费收缴标准和党费使用办法;提出党员“应按时向其所属支部自动缴纳党费”,“如有自愿多交者不限”;要求“每个支部,应按时检查党费的征收”。

1952年9月,为了对党费的收缴和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中共中央办公厅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签订《代收全国党费合同》,要求各地认真按规定缴纳党费。1955年8月,中央办公厅下发《关于改变全国党费上缴办法的通知》,规定全国各地党的组织征收的党费,改由县以上各级党委按月直接上缴中央办公厅特别会计室。

1956年7月,针对“党费集中于中央用处不大,而且地方党组织,有些必要的党的活动的费用却无法解决”的情况,中央批转了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收支情况和今后党费使用意见的报告》。规定:从1956年7月1日起,各地征收的党费停止上缴中央。把党费交由“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西藏工委、中直机关党委、中央国家机关党委和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自行分配使用”,并按规定做好报告和备案工作。在此基础上,1956年11月,中共中央公布《关于共产党员缴纳党费的规定》,重新明确了党费缴纳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党费报告制度,成为党费制度规范发展的重要标志。

新中国成立后,党费制度经历了一个多次调整的过程,逐步发展、规范。这一时期,根据形势发展和环境变化,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的、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党费缴纳标准,规定了党费收缴办法,细化了党费使用范围,完善了监督制度和报告制度,形成了党费制度的基本框架,对党费制度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改革开放新时期 以工资为基数按比例交纳

年年缴党费,你缴的党费有没有用在你身上?

1980年1月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意见》,全党开始着手恢复和建立新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相关制度。1985年,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后党员交纳党费的通知》,对工资制度改革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进行了明确。为了规范党费管理使用,1989年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改进党费管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党费使用范围和使用办法,健全和规范了党费管理和报告制度。

1992年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对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审批、报告和检查制度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成为我们党建立系统化、科学化党费制度的重要标志。1994年,为适应工资制度改革的需要,中央组织部下发了新的《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1998年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从党费收缴、党费管理、党费使用三个方面作出严格规定。

年年缴党费,你缴的党费有没有用在你身上?

年年缴党费,你缴的党费有没有用在你身上?

2008年2月,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在1998年《规定》的基础上, 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共3章33条,从收缴、使用、管理三个方面,对党费制度作出全面、明确、细致的规定。确定了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调整了档次和比例;对离退休人员、农民、学生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党员交纳党费制定了新的标准;对特殊党费作出具体规定。该《规定》完整科学、系统严谨、规范条理,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实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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