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骂罚”可能会培养出“优秀”的孩子,却很难养成健全的人格

最近比较火的一条新闻说,某校教授声称“不打不骂不罚培养不出优秀孩子”,当我第一次看到这个标题时,就想起了尹建莉老师家的女儿圆圆,这就是一个不打不骂不罚教育出来的优秀孩子。后来我看了教授演讲的全文,显然新闻有“标题党”之嫌,不过教授确实也在演讲中提到了教育需要有惩戒手段,还举了英国和新加坡的例子来说明。

“打骂罚”可能会培养出“优秀”的孩子,却很难养成健全的人格

不可否认,一定会有孩子在“打骂罚”中成长成才,甚至成为“杰出”的人,一如教授在演讲中点到的俞敏洪校长,徐小平老师。在我小时候,我的爷爷就经常念叨“黄荆条下出好人”,意为孩子从小要被敲打,长大了才能出息。我自己也是从小被“揍”大的,虽不能说有多“优秀”,至少也没有拖社会后腿。

不过,如果这句话反过来讲,相信所有的家长都不会认同,“打骂罚”一定就能培养出优秀的孩子。假如培养孩子就靠这三招的话,我一定支持所有的家长都这么做,因为这可能是培养出优秀孩子最快捷的方式了。

那“打骂罚”带来的最大好处是什么呢?通常家长打骂和惩罚孩子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不听话”,没有按照自己的意思做事情,违背了自己要求,甚至伤了自己的面子。但是如果面对一个不听话的成年人,我们会打骂和惩罚他吗?当然不会!而我们之所以会因为“不听话”而打骂和责罚孩子,只是因为他们是孩子,他们可能“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看出来了吗?这分明是欺负孩子,哪里是培养!

“打骂罚”可能会培养出“优秀”的孩子,却很难养成健全的人格

很多时候,成年人在面对孩子时会丧失最基本的同理心,让自己居于绝对权威的位置上,甚至凌驾于孩子的人格之上,“打骂罚”就是对于孩子“不臣服”的一种不讲道理的随意的处理。

即便是前文教授在演讲中所举的英国和新加坡的学校体罚学生的例子,其实也不难看出其中的克制与谨慎。

英国议院通过了一条法规,大意是“允许教师在历经劝告无效的情况下,采取包括身体接触在内的必要手段,迫使不遵守纪律的学生遵守纪律”。

这里其实很清楚,首先面对的是“不遵守纪律的学生”,前提条件是“历经劝告无效”,方式是“包括身体接触在内的必要手段”,目的是迫使其“遵守纪律”。所以,这里的体罚是有重重限定条件的,并且其目的是指向遵守纪律,而不是惩罚,也就是说如果学生改正了错误,就不会再有后续的惩罚。

新加坡的中小学教室后面墙上,不是经常悬着一把戒尺?据说,孩子表现不好,按规定打三下,只许打手心,不许打手背,必须两个老师在场的时候才允许执行。

新加坡的案例就更明显了,要防止体罚措施的滥用。在我看来,教室中悬挂的戒尺更多的就是一种警示。

为什么对“打骂罚”都要如此慎重?孩子在品行、习惯等方面往往是家长的”复制品“,孩子早期的行为都是通过观察家长的一举一动习得的,打骂和惩罚孩子的行为,能让孩子习得些什么呢?无非是“暴力”、“语言暴力”和“恃强凌弱”。而孩子的心理又会受到哪些影响呢?被打骂和责罚的孩子一开始是恐惧、无力的愤怒,自我意识的逐渐丧失,到后来是屈服,消沉,怯懦,以及各种不良情绪在心中的累积,成为一座随时可能喷发的火山。

“打骂罚”可能会培养出“优秀”的孩子,却很难养成健全的人格

所以,对孩子采取“打骂罚”,或许可以一时征服孩子,让他们顺从、听话,却不能让他们真正懂事,或者真的明白是非对错,这些暂时的、表面的效果却是以孩子无法养成健全人格为代价的。

引用尹建莉老师书中的两段话作为结尾:

你不可能通过管制让孩子达到自律,不可能通过打骂让孩子学会得体,不可能通过比较让孩子获得自信,不可能通过惩罚让孩子学会善意——如果你感觉在教育中力不从心,要看看自己用的是什么手段。

打孩子是一种陋习和恶习。一个用武力征服儿童的成人,无论财富多么丰厚,地位多么显赫,学问多么高深,打人的理由多么充足,都是智慧不足的表现。这一瞬间,你以为自己强大而正义,其实是缺少理智,恃强凌弱。你在弱小的孩子面前心理全部失守,只能从体力上给自己找平衡——在爱的名义下施暴,此时此刻你的行为如此粗野,不过是个穿西装的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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