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物业”来临,你喜欢吗

随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的正式实施,很多人期盼由政府成立物业公司(即“红色物业”),统一管理,以支定收,提高服务水平,降低费用,最主要的还是减少社会矛盾。“红色物业”一般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政府组建公益性物业服务公司。

对于小区基础条件一般,居民缺乏自治意识的,采取委托代管、连片打包、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引进公益性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偿微利原则实行托管,提供基本物业服务;对小区基础条件较差,缺乏引进专业化物业服务条件且自治失效的,采取社区管理为主,专业化或公益性企业指导帮扶和提供维修服务的过渡模式。同时,通过典型引路、试点先行,召开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加以推广,以点带面,逐步提升。

二、加强旧有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

采取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方式,联动推进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组织,对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由街道选派党建指导员,开展党的工作和活动;积极推动建立“三方联动”机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邀请社区“两委”成员兼任物业服务项目义务质量总监,推荐物业服务企业党员负责人担任社区“两委”成员,推动共建共治。

三、持续选聘大学生投身红色物业。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留下来、干起来, 结合自身情况创新施策,加大培训力度,建立“双导师”培养模式等,让大学生迅速增强服务群众的业务能力;注重强化政策保障,并优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对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时予以优先考虑;同时指导公益性物业服务企业帮助党员大学生既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又做好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四、发挥小区党支部的作用

小区党支部要有效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工作。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小区党支部可以牵头协调物管工作,在业主委员会瘫痪或紧急情况下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重要事务。

当然,也有人认为,物业都是黑色的。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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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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