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祿檢轉播」王光輝:伴隨改革開放成長的檢察隊伍

「禄检转播」王光辉:伴随改革开放成长的检察队伍

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王光輝調任雲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1月14日出版的《檢察日報》第三版發表了王光輝的文章《伴隨改革開放成長的檢察隊伍》。

「禄检转播」王光辉:伴随改革开放成长的检察队伍
「禄检转播」王光辉:伴随改革开放成长的检察队伍

雲南省檢察院黨組書記 王光輝

王光輝簡歷

王光輝,男,漢族,1967年11月生,安徽嶽西人。

1990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專業,研究生學歷,法律碩士學位。

曾任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檢察長辦公室副主任、主任,辦公廳副主任,監所檢察廳副廳長,監所檢察廳副廳長兼最高人民檢察院駐司法部燕城監獄檢察室主任,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政治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2018年8月,任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機關黨委書記、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禄检转播」王光辉:伴随改革开放成长的检察队伍

事業興盛,人才為要。建設一支忠誠、為民、擔當、公正、廉潔的檢察隊伍,是檢察工作的永恆主題。40年來,伴隨改革開放波瀾壯闊的歷程,人民檢察事業浴火重生、繼往開來,取得了歷史性進步。40年來,檢察隊伍始終在改革開放大潮中奮勇拼搏、磨礪成長,始終與檢察事業發展相伴相生、同向同行,為人民檢察事業不斷前行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和人才支持。

從“十八羅漢”到21.7萬

40年前的6月1日,最高檢在現在的機關東區老北樓二層會議室召開了恢復重建大會。說是大會,實際上參加會議的只有18人。時任檢察長黃火青風趣地說:“我們是18個人,十八羅漢”。這“十八羅漢”,既是最高檢機關恢復重建最早的參與者、見證者,也是人民檢察事業浴火重生的傳承者、開拓者。

1978年12月16日至27日,第七次全國檢察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這是檢察機關恢復重建後的第一次全國性會議。會議批判了林彪、“四人幫”“砸爛”檢察機關、破壞法制的罪行,明確提出了檢察機關新時期的工作方針和任務,強調要建設一支又紅又專的宏大的檢察隊伍,造就一大批大無畏的不惜以身殉職的檢察官。

在黨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的關心下,到1978年9月底,除臺灣省外,全國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都已任命了檢察長(副檢察長)或指定了負責人。到1979年6月,全國各級人民檢察院已經有97%的單位建立起來,配備了檢察干部2.5萬餘人。

1979年7月1日,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這部組織法奠定了改革開放以來人民檢察制度發展的基礎。至1979年底,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基本重新建立起來,檢察隊伍也隨之進一步發展。

在這之後,檢察機關的職能不斷髮展和完善,檢察隊伍也隨之日益發展壯大,最多時達到28萬多人,最高檢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已從當年“十八羅漢”發展到近千人。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中,檢察機關的反貪、反瀆、預防人員轉隸到各級監察委。目前,全國檢察人員有21.7萬人。

從“混編部隊”到“正規軍”

“文革”期間,檢察機關被徹底“砸爛”,工作人員被打倒的打倒,回家的回家,下放的下放,檢察工作中斷了十年之久。恢復重建之初,檢察機關在接納迴流歸隊人員的基礎上,從四面八方、各行各業調進大量幹部,由於各種歷史原因和客觀因素,其中相當比例的檢察人員沒有受過法律專業訓練,也缺乏從事政法工作的經驗,檢察隊伍普遍存在年齡偏大、文化偏低、專業幹部不足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混編隊伍”。

1979年7月起,全國檢察機關以公佈實施刑法、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為契機,啟動大規模培訓教育。各級檢察機關克服沒有幹部學校和培訓基地、缺少培訓教材和經費等種種困難,採取“老檢察”“老政法”做辦案示範、參加“五大”(職工大學、專業大學、函授大學、電視大學、刊授大學)學習等多種途徑,開展短期訓練、專業培訓、高等專業教育、在職教育等,想方設法提高幹部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1985年9月1日,中央辦公廳發出《關於加強地方各級法院檢察院幹部配備的通知》,強調加強檢察人員的專業化建設,要從有法律專業知識的人員中選拔檢察人員,對地方各級檢察長實行“高配”。這是中央關於加強檢察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決策。

1991年6月27日,中央檢察官管理學院在北京成立。鄧小平同志為學院題寫了院名。中央檢察官管理學院的建立,標誌著中國有了自己第一所培訓高級檢察官的高等學府。以此為起點,全國29個省級檢察機關陸續建立起了自己的培訓機構和培訓基地。1998年,中央檢察官管理學院更名為國家檢察官學院,江澤民同志題寫院名。各地陸續建立了30個國家檢察官學院分院。

2002年,我國實行國家統一司法考試,檢察官執業資格必須通過司法考試才能獲得,大大抬高了成為檢察官的“門檻”。2006年,黨中央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的決定》,強調把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作為發展方向,大力實施人才強檢戰略。這些都有力地促進了檢察隊伍的專業化建設。

2007年以來,最高檢先後頒佈《檢察官培訓條例》,制定實施人才強檢戰略,連續三次制定全國檢察干部教育培訓五年規劃,研究制定檢察機關崗位素能基本標準,加強培訓課程體系和基礎建設,大規模組織開展各級各類業務培訓。特別是面對新時代新要求,最高檢又建成檢察業務學習平臺“檢答網”,推行領導幹部帶頭辦案、大檢察官上講臺等舉措,檢察隊伍司法辦案“實戰”能力不斷增強。

通過40年的專注與努力,目前全國檢察機關擁有全國檢察業務專家316人;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19萬餘人、佔檢察人員總數的87.5%,其中法律專業近17萬人,建成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以法律專業為主體的“正規軍”。

從“國家幹部”到“員額檢察官”

恢復重建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檢察機關從事業務工作的人員與從事行政事務的人員,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管理人員一起並稱作“國家幹部”,按照同一模式進行管理。後來又參照公務員管理。即使在檢察官法實施後多年,“檢察官”更多的是體現在稱謂上,責權利並無太大實質性變化,檢察官行政化色彩比較濃厚,制約檢察工作發展。

1988年,勞動人事部下發關於《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結合檢察院的實際情況和特點,明確檢察機關在編人員分類實行以職務(崗位)工資為主要內容的結構工資制,對檢察人員的幹部配備比例進行了統一規範。檢察人員分類管理初露端倪。

1995年,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標誌著檢察官制度的確立。檢察官法貫徹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要實行分類管理的原則,明確規定檢察官是行使國家檢察權的司法人員。隨後,最高檢逐步制定了檢察官初任考試、培訓、考核、紀律處理、等級管理等配套規定,適應檢察工作特點和檢察官職務特點的檢察官管理制度不斷完善。

2000年,最高檢制定出臺《檢察改革三年實施意見》,提出要實行檢察人員分類管理,逐步實行全國統一的檢察官資格考試製度和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等內容。2005年、2009年,最高檢又先後出臺《關於進一步深化檢察改革的三年實施意見》《關於深化檢察改革2009—2012年工作規劃》,進一步明確檢察官遴選制度、檢察人員分類管理改革試點等多項改革措施。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要求“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司法人員管理制度”,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推進法治專門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提高職業素養和專業水平”,建立檢察官專業職務序列及工資制度。根據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部署,中央對檢察人員分類管理作出了新的頂層設計。將檢察人員分為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三類。對檢察官實行員額制並設置單獨的職務序列,出臺了法官、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改革試點方案以及法官、檢察官工資制度改革試點辦法。

從2014年下半年到2017年上半年,全國檢察機關分三批開展了檢察官員額制改革。遴選出員額檢察官8.7萬餘名。2017年7月17日,最高檢首批228名入額檢察官莊嚴宣誓,標誌著全國檢察機關員額制改革全面落實,各級檢察機關大批業務骨幹迴歸辦案一線。至此,檢察隊伍管理改革主體框架基本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檢察隊伍管理體制基本形成,檢察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進入全新發展階段。

走進新時代的檢察人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記走過的路;走得再遠、走到再輝煌的未來,也不能忘記走過的過去,不能忘記為什麼出發。回首40年來路,我們深切體會到,檢察隊伍的發展進步,得益於黨對法治建設的堅強領導,得益於全面依法治國方略的深入推進,得益於人民檢察事業的蓬勃發展,這也是黨和國家事業偉大變革的一個“縮影”。

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使命,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擔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轉化,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已經從“有沒有”轉變為“好不好”,各項工作必須向“更加好”努力!這樣一個全局性、根本性的變革,必然對檢察工作和隊伍建設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強的業務工作,也是業務性很強的政治工作”。習近平總書記這一重要論斷,深刻揭示了法治工作的真諦。檢察工作同理。政治建設是根本,必須擺在首位。講政治不是喊口號、說套話,必須實實在在落實到檢察工作全過程,落實到司法辦案各環節。我們在隊伍建設中,要始終把講政治作為第一位的要求,把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作為最高原則、最大優勢,把強化“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融入到血脈中、落實到行動上,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理念一新天地寬”。思想的進步是根本性的進步,理念的變革是革命性的變革。黨的十九大以來,檢察事業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有力向前推進,就是得益於全面平衡充分發展、雙贏多贏共贏、精準監督、智慧藉助、“三個效果”相統一等司法理唸的創新。我們要把樹立和踐行正確的理念作為隊伍建設的重要任務,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與時俱進、接續創新,讓新的發展理念和司法理念落地落實,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法治產品、檢察產品。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審議最高檢民事訴訟和執行工作法律監督專項報告時,有常委會組成人員就指出,監督不是高人一等,但要技高一籌!業務建設,必須以空前的力度推進。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五個過硬”,這就是目標和方向。我們在隊伍建設中,要敏於隊伍的不足、短板和弱項,著力提升專業能力、專業精神,在監督辦案中追求極致、做到極致。當前,要精心策劃、精細實施內設機構改革後的大規模業務培訓。

改革是時代強音。檢察隊伍靠著持續不斷的改革探索發展壯大,也必須依靠改革走進新時代。我們要堅持問題導向,以自我革命的勇氣,對隊伍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持續做好“精裝修”,結合深化內設機構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把檢察隊伍建設得更加充滿活力、富有戰鬥力。

天涯無淨土,檢察人員也不具有天然免疫力。嚴管就是厚愛,而且是對檢察干警最大的愛!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檢要落實、落實、再落實。落實“兩個責任”,政工部門既是參與者、推動者,又是實實在在的責任者。我們要放在心裡、扛在肩上、抓在手中,用好“四種形態”,持續整治“四風”,完善司法辦案內部監督機制,推動管黨治黨持續走向“嚴緊硬”,以鐵的紀律打造鐵的隊伍。

來源 | 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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