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忻州代县交警连查2起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2019年1月24日,忻州代县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辖区鼓楼后街路段路检路查时,查获2起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14时16分许,发现刘某驾驶的晋HEXXXX小型轿车内有浓浓的酒味,随即在询问过程中,初步认为刘立新有涉嫌酒驾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员刘某酒精含量为21.6mg/100ml,确认刘某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月24日忻州代县交警连查2起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及《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14时45分许,忻州代县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辖区鼓楼后街路段路检路查时,发现张某驾驶的晋A9XXXX小型轿车内有浓浓的酒味,随即在询问过程中,初步认为张某有涉嫌酒驾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员张某酒精含量为61.1mg/100ml,确认张高云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月24日忻州代县交警连查2起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及《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希望广大朋友们春节勿酒驾,春节平平安安,全家快快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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