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關於延長2019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期限的通知

「重要通知」關於延長2019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期限的通知

「重要通知」關於延長2019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期限的通知

一、本次補繳對象是因各種原因漏保、斷保的全區城鄉居民;對2018年12月31日前已繳費並登記造冊的城鄉居民,不得做變更修正。對2019年1月起補繳費用的城鄉居民,以鄉鎮(街道辦)為單位,按月登計造冊,按月進賬報表,每月月底由鄉鎮(街道辦)業務人員憑銀行進賬單、繳費人員花名冊到區社保中心進行信息錄入並審核。

二、補繳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用期間,對新生兒繳費和其他補繳費人員要分開造冊登記,統一進賬,2019年5月31日補繳時間截止後,只按規定收取新生兒(3個月內)參保費用。

三、對補繳費用期間因病住院的城鄉居民,統一在繳費後次月系統錄入後按規定予以核報。

四、對建檔立卡人群截止2019年5月31日因各種因素髮生增減變化的,必須達到100%補繳。

定西市安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月21日

END

圖文編輯:曹仲人 初審:馬亞軍 審核:祁鈺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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