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汽車投訴十大關鍵字:召回

據中國汽車流通協會發布的《2018年中國汽車市場消費報告》顯示:2018年我國汽車銷量約為2780萬輛,與2017年度的2880萬輛相比,減少了100萬輛,中國車市遇到了28年來的首次下滑。

雖然2018年被稱為車市寒冬,但在汽車投訴方面卻依然連年高漲。為此,汽車投訴網通過分析2018年的投訴案例,歸納出最能代表2018年汽車投訴方面的關鍵字,向消費者提供必要的購車參考。在此之前,汽車投訴網已經對庫存車、車輛生鏽兩個關鍵字進行了分析,今天就主要和大家分析一下今年的關鍵字之一:召回。

2018年,國內乘用車市場共有52個汽車品牌發佈169次召回公告,召回數量為12323722輛,連續三年突破千萬輛規模,但同比2017年下降了39%。


2018汽車投訴十大關鍵字:召回


雖然2018年汽車品牌所發佈的召回公告以及召回數量比2017年要下降了39%,但從上圖數據可以看到,汽車投訴網2018年共收到關於召回方面的投訴有226宗,比2017年的71宗卻有了大幅的提升。這主要是車企召回效果令車主不滿意以及車主的維權意識在逐年提高的表現。


2018汽車投訴十大關鍵字:召回


在品牌屬性分析中,2018年汽車投訴網收到關於進口品牌的召回有9宗、合資品牌有193宗、自主品牌有24宗。從這裡也可以看到,合資品牌的市場份額還是很高的,同時也和今年的“高田氣囊”、“機油增多”等車型都是合資品牌為主有關。


2018汽車投訴十大關鍵字:召回


在召回處理完成率上,進口品牌的完成率較低,僅22.22%的投訴得到處理;合資品牌的完成率還算不錯,有86.01%的投訴都能得到處理,這也是合資品牌多年以來對召回處理已經“輕車熟路”;自主品牌在召回處理的完成率方面是最高的,達到91.67%,說明我國車企對於車輛召回問題還是比較有社會責任心。

什麼情況下車企會召回有缺陷的車輛?

1、車企主動發現問題:現在的汽車生產過程,都是有標準化的流水線,機械化程度也越來越高。但機械也會出現故障,如果機械發生數據偏差,那所生產出來的汽車就會有相對於的問題。車企如果及時發現問題,就會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備案,然後開始召回某個時間段所生產的汽車。

2、車主大範圍投訴:每輛車都是由上萬個零部件組成的,車企也很難保證車上的每個零部件都能相安無事。在日常用車中,如果發現某一批次或某一車型都出現同樣的故障,那車主可以向車企投訴或聯名上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機構會核實情況後讓車企對外發布召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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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看自己的汽車是否在召回範圍?

1、在車企官網查詢:在召回計劃發佈之後,車企會在自己的官網發佈召回公告,如果消費者發現自己車輛有類似“通病”的問題,可以到車企官網自行查閱。

2、經銷商售後通知:通常車企公佈召回信息之後,旗下的經銷商會給車主群發召回信息,如果自己的愛車在召回範圍內,則需要和經銷商預約時間過去維修。

3、車架號(VIN碼)查詢召回範圍:第二點有提到,如果有相關的召回信息,經銷商會群發信息,然後車主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缺陷產品管理中心”進行查詢,或者登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查詢。

召回與三包區別

從表面上看,汽車召回和三包都是為了解決汽車出現的一些質量問題,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但就問題的性質、法律依據、對象、範圍和解決方式上是有區別的:

1、 性質不同:汽車召回的目的是為了消除缺陷汽車安全隱患給全社會帶來的不安全因素,維護公眾安全;汽車三包的目的是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在產品責任擔保期內,當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時,由廠家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解決,減少消費者的損失。

2、 法律依據不同:汽車召回是根據《產品質量法》對可能涉及對公眾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威脅的缺陷汽車產品,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維護公共安全、公眾利益和社會經濟秩序。汽車三包對經營者來講在法律關係上屬特殊的違約責任,根據《產品質量法》對在三包期內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國家制定有關“三包規定”,由銷售商負責修理、更換、退貨,承擔產品擔保責任。

3、 對象不同:召回主要針對系統性、同一性與安全有關的缺陷,這個缺陷必須是在一批車輛上都存在,而且是與安全相關的。“三包規定”是解決由於隨機因素導致的偶然性產品質量問題的法律責任。對於由生產、銷售過程中各種隨機因素導致產品出現的偶然性產品質量問題,一般不會造成大面積人身的傷害和財產損失。在三包期內,只要車輛出現質量問題,無論該問題是否與安全有關,只要不是因消費者使用不當造成的,銷售商就應當承擔修理、更換、退貨的產品擔保責任。

4、 範圍不同:“三包規定”主要針對家用車輛。汽車召回則包括家用和各種運營的道路車輛,只要存在缺陷,都一視同仁。國家根據經濟發展需要和汽車產業管理要求,按照汽車產品種類分步驟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首先從M1類車輛(駕駛員座位在內,座位數不超過9座的載客車輛)開始實施。

5、 解決方式不同:汽車召回的主要方式是:汽車製造商發現缺陷後,首先向主管部門報告,並由製造商採取有效措施消除缺陷,實施召回。汽車三包的解決方式是:由汽車經營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有問題的汽車承擔修理、更換、退貨的產品擔保責任。在具體方式上,往往先由行政機關認可的機構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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