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的家庭大多都不幸福

為什麼我們的家庭大多都不幸福

圖|網絡

文|珍妮

人的觀念決定人的行為。

觀念的形成來源於耳濡目染的文化,而文化的影響無時無刻不滲透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浸潤在言行舉止中。

我們的傳統文化裡,君臣父子長幼尊卑的文化一直延續了幾千年。其實它的實質是一種等級文化,體現的是一種長幼有序,尊卑有別的文化。

這種文化井然有序地維持著各個朝代的社會秩序幾千年,已經深入骨髓,不容置疑。

但是這種文化缺少人性需要的平等,尊重和愛,所以它是反人性的。

如果說,從前的大家庭還有幸福可言的話,必然是以犧牲某一方的權益成全大家庭的和諧。妻子從屬於丈夫,賢良淑德犧牲自己成全家庭的和睦;兒女順從父母,唯父母命是從,委屈自己成全父母的權威和家庭的和睦。這就是我們一代代傳承的幸福家庭模式。

延續至今的這種文化,雖然現在已經失去了它曾經的威力,但殘存的觀念依然在影響著人們的日常生活和家庭幸福。比如男尊女卑的重男輕女思想,比如孝順這種不平等的兩代人關係。

因為這些觀念的存在,在家庭中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平等和尊重;沒有平等和尊重就沒有真正的愛。

傳統文化裡,人們只侷限於家庭裡的長幼尊卑,不知道或不屑於知道真正的愛是什麼。

家庭中只有在平等和尊重的基礎上才能有意識的,主動的去愛家人以及為家人營造愛的氛圍,這種愛是超越人的本能的,是一種主動行為。而在傳統觀念裡,人們最多隻能做到出於人的本能去愛,或許大部分人連愛的本能都做不到,因為人們要端著長幼尊卑的架子,遵從傳統觀念裡固有的模式,維護家庭里長輩的威嚴。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人們開始意識到婚姻是需要經營的。這就意味著人們不再被動的接受傳統家庭裡婚姻的模式,開始有意識的主動改變對婚姻的態度。

但離經營好婚姻還遠遠不夠,傳統觀念禁錮人們的思想那麼多年,轉變觀念不但需要時間,還需要在婚姻裡學著如何愛家,愛對方。

作為兒女,我們不但沒有從上輩人那裡學到家庭裡用愛的模式相處,還要摒棄上輩人的觀念,在自己進入婚姻時,學著用愛的方式經營婚姻,這絕不是一件短期內就能做好的事。

因此我們的家庭大多都不幸福,與傳統觀念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

當然生活在這個時代,我們也不能把自己婚姻的不幸,全部歸究於傳統觀念,自己對婚姻的盲目,或者遇人不淑,或者出於其它原因倉促進入婚姻,造成婚姻不幸福,都有關係。

不可否認的是,我們從上輩人那裡沒有傳承家庭中愛的模式,上輩人也沒有從祖輩那裡傳承愛。

但是我們有責任為我們的孩子創造愛,讓我們的孩子在愛的氛圍中成長,讓孩子將這份愛的氛圍延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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