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5期)

近期,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方便食品、食糖、飲料共3類產品110批次,其中合格樣品108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抽檢方便食品3批次,其中合格樣品2批次;抽檢食糖4批次,其中合格樣品3批次;抽檢飲料103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海南惠中惠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東春曉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陳村酸辣粉(淨含量:(粉餅+配料)100克/桶,粉餅:60克,生產日期:2018-11-16),檢驗項目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二)三亞茂益佳品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徐州浦仕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滬生堂白砂糖(分裝)(規格:350g/袋,生產日期:2018-08-01),檢驗項目色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州檢驗檢測認證集團有限公司-國家加工食品質量檢驗中心(廣東)。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經採取措施依法予以查處,並責令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風險。不合格產品的風險防控措施以及核查處置結果將在相關市縣食藥監管局網站予以公佈。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歡迎公眾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如果在市場上發現有害食品,請撥打12331或12345投訴舉報,如經查實,最高可獲5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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