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新鲜出炉!

2018年度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新鲜出炉!

按照我局与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食堂创建工作的通知》和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了现场验收,确定2018年度“平凉市食品安全示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8所(名单详见附件)。

“平凉市食品安全示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称号自命名文件下发之日起核定有效期3年,到期后自动失效。各单位要按照市食药监局和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切实加强对所辖区域内的市级示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示范建设成效,深入落实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示范创建活动质量和标准不走样、不滑坡。示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实施动态管理,市食药监局和市教育局将定期不定期对市级示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进行复核,对不再符合标准,或发生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件,或年内受到2次(含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取消示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资格。

希望受命名的“平凉市食品安全示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保持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强化自律意识,充分发挥示范创建典型引路、辐射带动效应,促进食品安全责任的落实,努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经营管理者要自觉向“食品安全示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学习,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为校园食品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

2018年度平凉市食品安全示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名单(8所)

1.泾川县太平镇中学食堂

2 .灵台县百里中学师生食堂

3 .崇信县黄寨学区师生饮食服务中心

4 .华亭市幼儿园食堂

5 .庄浪县第四中学学生食堂

6 .静宁县第二中学学生食堂

7 .陕西师范大学平凉实验中学食堂

8.平凉市铁路幼儿园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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