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武法院公開宣判全市首例涉黑案件 首犯獲刑25年

成武法院公开宣判全市首例涉黑案件 首犯获刑25年

成武法院公开宣判全市首例涉黑案件 首犯获刑25年

2019年1月21日,成武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菏澤市首例涉黑案件。對被告人吳建偉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等9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13名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並處罰金。其他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至八個月不等。

法院審理查明:2000年以來,被告人吳建偉以傳授梅花拳為名陸續招收徒弟數十人,後又聚攏被告人尚超、侯重磊、張凱等社會閒散人員,多次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至2007年,逐步發展成為以吳建偉為組織、領導者,人數眾多、骨幹成員基本固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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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非法拘禁、強迫交易、串通投標、尋釁滋事、欺詐等手段牟取鉅額非法利益,並以此為經濟基礎,定期聚會,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謀求組織發展,支持組織成員違法犯罪、逃避法律制裁。

該組織利用黑社會組織影響力,把持基層政權,在當地不同範圍內控制煤炭、啤酒供應和物業管理,為非作惡,欺壓群眾,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20起,在吳堤口社區及周邊區域造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社會、經濟、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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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武法院根據查明的犯罪事實,結合被告人犯罪性質、犯罪情節及在組織中所起的作用等,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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