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國沒形成妻子改成丈夫姓的傳統?日本和歐美為什麼有?

堀北真希fan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古代的婦女地位低下,普通人家很多女孩連名字也沒有,只有一個姓氏。

家族的家譜中,也只有男丁,不記錄女孩。

所以男人是要有名字的,女人就無所謂。

直到民國時期,還有很多女人是沒有名字的。

建國以後,進行戶籍登記,一些鄉下婦女才取了名字。

至於婚後改姓,其實古代也是有的。

比如周星馳電影九品芝麻官裡面,那個被冤枉的少奶奶 就叫做戚秦氏。

因為她本來是秦家的女孩,嫁到了戚家,所以就加上了夫家的姓。

這是普遍的風俗。

如果大家去看以前婦女的墓地,墓碑上也就是某門某氏。

不過,平時大家互相稱呼,也就是說某氏而已,不會說某門某氏這麼麻煩。

建國以後,由於大陸搞婦女解放,認為這是封建壓榨婦女的東西,就取消了。

但今天台灣、香港等一些地方,還保留這種習俗。

其實,民國時期宋美齡,一度也叫作蔣宋美齡。

今天台灣連戰的夫人,就叫做連方瑀。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就叫做林鄭月娥。

不過,臺灣香港新一代女性,也沒有這種習俗(嘿嘿嘿)。

現在名字前出現夫家姓的女性,多是屬於60,70年代以前結婚的女人。


薩沙


冠夫姓這個傳統,在我國的香港等地區其實是仍然存在的。

例如,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女士,就在原姓名前冠以丈夫的林姓。另外,還有香港首任立法會主席範徐麗泰,世界衛生組織首任華人總幹事陳馮富珍,等等。

當然,冠夫姓的風俗在逐漸消失。

這種傳統之所以能消失的比較徹底,主要就是因為古代對姓、氏的區分。在當時,這種傳統特設到婚姻中,也就是女子出嫁後保留原父姓,但要改成為某氏。例如,在《紅樓夢》中,賈母的正式稱呼就是“賈門史氏”,林黛玉生母賈敏也被稱作是“賈夫人”,賈寶玉的母親被稱為“王夫人”等等。

解放以後,封建糟粕的習俗徹底被取締。由於女性一直能夠保留原父姓,導致這種習慣消失得非常徹底。

日本和歐美的情況則不同。

首先,日本有法律規定,即《民法典》第750條《夫婦同氏の原則》,要求夫婦同姓。

至於歐美,早在一千多年前就有coverture(受夫監護)的普通法律條文,規定已婚婦女要受到丈夫的權力控制,同時喪失部分自主權,其中就包括形式的權利。雖然後來女性解放做的不錯,但由於歐美沒有中國那樣的姓、氏區別的傳統,致使今日仍有大量女性冠夫姓。

總而言之,在女性解放這個問題上,各國都有自己獨特的情況。


HuiNanHistory


“妻冠夫姓”,其實在全世界都是一個很普遍的傳統。只是在我們這裡,自幾十年前鼎故革新以後,反倒陌生了。以至於前些年某貴胄之妻,附以夫姓見諸報端時,我們還會非常錯愕。

(圖:民國時代的宋美齡,正式場合一律稱“蔣宋美齡”)

如今,已經男女平權的時代。 “老孃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在大陸早已是“小姐姐”們理直氣壯的口頭禪。可反差的是,在港臺、日本、西方等民主社會,妻以夫姓卻還是習見作法。所以,現在回頭看, “妻冠夫姓”習慣的徹底廢除,到底是女人地位提升的標誌呢,還是對文化傳統的顛覆呢,還真不好貿然斷言。


“妻冠夫姓”在中國,至少已經有兩千年的歷史。論實質,一句話歸納,過去女性沒什麼地位,人身依附性也強,所謂“既嫁從夫”,嫁人說難聽點等同賣身,被冠夫姓,是有點被宣示“主權歸屬”的意味的。

這種習慣,大概始於秦漢時期。之前的貴族女子,一般在父姓前加國名。到了秦漢時代,中國社會逐漸“姓氏合一”,女人出嫁,一般就以夫姓相稱了。這是有古書《左傳》、及秦簡牘戶籍文書、漢代文書簡牘等考古文獻作證據的。

漢以後,女人隨夫姓漸漸成為一種習慣。這裡面的成因,我自己的閱讀推測,一方面,是人身依附;另一方面,則是禮教治國。封建時代,女人的地位太低了,規矩也多,不要說有自己的姓名權了,其實連把閨名告知外人,都是違背禮儀的,名與生辰八字只至親才能知道。公開的場合,一般稱謂是“夫姓+本姓+氏”。比如,霍元甲的妻子姓王,一般稱“霍王氏”,我們根本不知道她名字是什麼。

(圖:日本現任首相安倍晉三之妻安倍昭惠,原名松崎昭惠)

因為,在古代中國,平民女子特別是貧苦人家生的女娃,往往連正式的名字也沒有,一般有個外號,或者二丫頭、妞兒,妮子之類的乳名而已。比如,《紅樓夢》裡,很多丫鬟其實本身都沒名沒姓,什麼紫鵑、鴛鴦、香菱、金釧等等,不過就是貴族名門“大發慈悲”,賜給個物件的使喚符號罷了。

但是,在不是特別正式的場合,平日稱呼,一切從簡,不隨夫姓也是常有的,也沒有那麼必須。比如我們熟悉的李清照、武則天、乃至潘金蓮等等,都是以父姓留名的。而且,還有一些確實是不便的,比如有些姓氏組合念起來確實“不雅”,什麼“朱史氏”、“齊馬式”、“邢焦氏”,你叫人聽都羞不羞嘛!


“妻冠夫姓”的傳統,在大陸至少維持到了1949以後;在港臺地區,則至今還有此流風餘韻。

(圖:連戰之妻連方瑀,本名方瑀)

雖說民國是個思想解放的時代,當時政府也至少在形式上號召男女平等,但在 “妻冠夫姓”這個問題上,卻是首次加以法律保障的。1929年5月,當時南京國民政府頒佈《民法》,明確說明,“妻以其本姓冠以夫姓。贅夫以其本姓冠以妻姓”。直到1998年6月17日,對岸修正了《民法》,才改革說,“夫妻各保有其本姓。但得書面約定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並向戶政機關登記”。也就是說,在當代臺灣,女子嫁人之後,可以單以父姓行世,但你登記時、書面上還是得加丈夫的姓。典型如連戰的妻子,就叫連方瑀,而馬娘娘的妻子,正式姓名則為“馬周美青”。

我們這裡,在1949年以後, “妻冠夫姓”逐漸是滅絕了。一方面,是以婦女解放為由,行政命令放棄女人的婚後從夫姓慣例;另一方面,也確實是自建國以後,中國女人半邊天,地位提升了,沒有男人可以這麼要求了。現在,你要提什麼腐朽的“妻冠夫姓”,中國女人會炸雷:神馬,你踏馬沒生我養我,賺得錢又不比我多,我自己姓好好的,你有病嗎!中國的父親們,好好的閨女結了婚,連姓都要跟了別家男人了,大概也接受不了。所以,眼下大陸, “妻冠夫姓”不但永無可能,反倒是小孩要不要隨媽姓,才是新的焦點。

(圖:香江兩大女強人範徐麗泰與梁愛詩——梁愛詩之所以不冠夫姓,只因不婚)

也因此,我們如今,大概也只能從臺港澳及部分海外僑胞中才可看到依稀端倪了。像香港,雖然長期為英屬殖民地,但在當時的前港英政府,所取的是懷柔政策,關於婚姻、冠姓、繼承權等法律沿用的是滿清舊例。後來,男女平權不再強制,但婚姻註冊時,也會詢問是否需要在身份證姓名上冠上夫姓,已經純屬個人意願問題了。

這點,我們可以看到,至今香港那邊,什麼林鄭月娥、範徐麗泰、陳方安生、劉淑儀等等,雖都是政界女強人,卻清一色地冠以夫姓。而在我們這裡,唯一留下的痕跡,大概就是清明掃墓時,還可以在一些墓碑上看到冠夫姓的個例吧。


而反倒在西方、日本等地,這一傳統即便到了現代社會,也沒有隨著民主化、男女平等化而滅絕。

日本是東亞國家,隸屬“儒家文化圈”,有沒搞過什麼新文化運動,還遺留這種習慣挺好理解。過去,她們也都是隨夫姓的。二戰以後,日本法律雖規定女人婚後可以有不隨夫姓的自由,但實際上妻隨夫姓者仍然居多。何以故,主要成因是,人家這個傳統習慣代代相傳,想更改都成了不太容易的事情了,況且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圖:建國初婦女解放的宣傳畫)

但是,何以西方世界才搞這種落後、封建的、腐朽、“歧視女性”的習慣呢?這應該是很多國人所難以理解的吧。我的歷史閱讀理解,核心原因在於:一方面,西方特別是英國為首的國家,本身有姓都比較晚,14世紀初才開始普遍用姓,後來雖搞妻隨夫姓,但性別從屬色彩一開始就很淡,主要是為了減輕登記工作的難度而已;到了現代,也多和壓抑女權理念無關,僅僅是因為他們是宗教信仰國家,女從夫姓,只要目的在宣誓夫妻一體,是家庭至上愛的表現,所以英美德等國,如默多克等女政治家,貴為一國元首,還是從夫姓,也不會覺得有什麼。


簡而言之,因為沒有感覺是性別歧視,只是僅僅一種習俗和傳統的沿習,所以在當代日本和西方,不從夫姓是女人的自由,冠以夫姓也不會覺得彆扭。

據說在美國,約有3百萬女姓每年步入婚姻禮堂,但依然有9成會選擇從夫姓,都是自願的選擇。像克林頓的老婆希拉里,是全球獨立女性的榜樣,開始也是不跟克林頓姓的,但是後來也改姓夫姓,表示遵循傳統,就是為了迎合並撈取美國保守群體的選票而已。

所以,在西方及日本等國,女人越是出身上流社會或者混跡在高級名利場的,為示高貴和傳統,反倒隨夫姓的比例越高。也許,這在我們這裡的田園女權朋友們看來,是極其悲哀的事實,這不是暗示女人是丈夫的附屬物嗎,這成何體統嘛!由此看來,東海西海,還真的不是什麼都“心理攸同”的,咳咳~

2019,1,26


劉愚愚


歡迎打開歷史寶藏,一起來讀姓氏那些事兒。(約550字,閱讀需2分)

歐美的老外來到中國,經常會對一件事感到迷惑——張先生的王太太。

這確實是西方人難以理解的,因為在歐美國家,男女結婚後,妻子要隨丈夫的姓。

因此特朗普總統的夫人叫梅拉尼婭·特朗普;奧巴馬的夫人叫米歇爾·拉沃恩·奧巴馬。
這個現象不僅存在於歐美,日本也是這樣的風俗,當然了,日本是在近代學習西方的結果,不僅跟在西方的屁股後學習,還制定了法律,規定嫁出去的女孩必須隨夫之姓。

在我國的香港,以及民國時期,國內也有婚後女方冠以夫名的例子,但這都僅是個例,並不不能代表中國的普遍情況。

在中國,就算是男女婚後,也是各姓各的。

這是一個很有趣的問題,標榜自由的西方,竟然在這一點上,貌似還沒有中國做得好。
在中國,婚後女方不改姓,可能是源於中國古代特殊的婚配製度,並非基於男女平等之思想。中國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以皇上為例,不管三宮六院有多少妃子,始終只有一個正宮皇后,其他的數量再多,也就是妃、貴人、答應之類的。

而達官貴人之家,也是一房正室,其他都是側室,而這些人怎麼命名呢,如果都隨夫姓,都跟著丈夫姓,成了張夫人,那麼眾多夫人坐一起的時候,叫一聲,哪個答應呢?所以還是王夫人、劉夫人、馬伕人這樣分開比較合理。

此外,中國的一個傳統就是子隨父姓,坐不改姓行不更名,女性雖然無法和男性平起平坐,但是百年之後,也是要記入家譜中的,雖然無法留下名,但是會記上,夫人“×氏”,這也是古人重姓氏的一種表現。

西方嫁女改姓的這個習俗,可能與其宗教和風俗中的一夫一妻制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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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中國沒有這個傳統,而是我們近代的變革讓女性更加自由。

華夏文明誕生之初,子女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加上採摘社會,女性的採摘收集能力更強,孩子們圍繞著母親,以母為氏,母系氏族社會,伏羲為了避免亂倫和近親繁殖發明了氏,同氏即意味著同母。

慢慢的,隨著農業和畜牧業的發展,男性在生產中的地位上升怕,採摘作為附屬,姓誕生了,同姓意味著同父。至此同姓同氏不可結婚成為了華夏風俗。這也從根源上杜絕了近親婚姻,保證了血統交融進化的速度。

我們會看到華夏姓氏的誕生本就是為了避免亂倫,在社會進入男權社會後,同父者為一族,外族進入的女性也隨著而變成同族一員而改姓。這樣也便於區分,利於團結和異族鬥爭。

華夏倫理誕生之早世所罕見,夏商周在此基礎上誕生了禮,後在春秋變成了強制性的法,秦國靠的是變法強國,也因為嚴刑峻法而滅亡。

華夏文明的迅猛發展讓我們在宋朝誕生了資本主義,成了世界工廠,瓷器,服裝,香料茶葉,GDP佔全球的80%,精神自由,文化開放,思想解放,全球的精英紛紛湧向中原。

這時候的女性也是更大膽了,地位達到了無與倫比的高度。女性可以自由工作,並被承認,女人可頂半邊天,如李清照。女性可以自由追求愛情,可以因為丈夫出軌而提出離婚,分到一半家產和子女撫養權,這在當代也是很多國家做不到的。

後來國破家亡,被侵略後的華夏女性地位一落千丈,工業被毀滅,再無出口商貿,明朝短暫恢復又在清朝徹底失去了進入資本主義的機會。兩次外族入侵,受傷最深的是女性。失去了自由的女性終於在近代迎來了革命。

一個偉大的人,一個聖人,一個功德蓋過兩代先聖的人。在世界文明史上第一次提出來並踐行了四個字:人人平等!

中國的女人真正的站在了歷史的中心,各個民族也在中國實現了平等,在地球另一邊的馬丁路德金,受到感召開始了追求平等之路。

從那時起,再也沒有人敢要求女子隨夫姓,生了孩子隨母性也不再新鮮。

我們生活在一個偉大的時代,事實也證明我們是最先進的文明,在今天我們尊重所有人,尊重所有國家,平等對待小國弱國,而號稱民主平等高尚的西方對此無法理解。

當然或許有一天我們的女子會要求老公隨便自己的姓也未可知,那就是另一個故事了。




大同莊園


很多古代女子根本就沒有正經取名的,她們往往很隨意的有個小名稱呼就可以,比如大娘、二孃、三娘。當然,有些女子還是會被家庭正正經經地取名字。

古代女子嫁人之後,姓氏前面是要加“夫姓”,比如王家的女兒嫁給張家,要改叫“張王氏”或“張門王氏”。從此,她一直到入土為安,墓碑上還是“張王氏”“張門王氏”。

“某某氏”是古代大多數女人的最終稱呼,除非她成為名女人,就能在歷史上留下原來的姓名,比如武則天、呂四娘、陳圓圓。

中國大陸解放後,提倡“男女平等”觀念,認為女人婚後隨夫姓是一種陋習,就廢除這種制度。

因此,現在中國大陸不存在女子姓氏前帶著夫姓的情況,但是生活中還能看到這樣的殘留。比如你丈夫姓趙,鄰人就會叫你“趙家嫂子”“趙夫人”什麼的。

這麼多年來,人們已經習慣於現在的姓氏稱呼,而冠上夫姓反而讓人覺得不自在。

不過在香港、中國臺灣等地,還是有女子冠夫姓的存在,比如香港特首就叫“林鄭月娥”,“林”是夫家姓,“鄭月娥”是本來姓名。

她們的這種行為,往往有2種解讀:一是傳統文化對鄉土繼續發生影響;二是一部分人受到西方姓氏的影響。

不過,港臺現在很多新時代的女性,已經不在採用冠夫姓的習慣了。曾經看到有人在網上呼籲要恢復“冠夫姓”的傳統,你覺得該不該恢復呢?

問題補充回答:歐美和日本為什麼還是冠夫姓?1、歐美現在女子出嫁冠夫姓依然是多數,可謂是傳統使然。2、至於日本,古代大多數人壓根就沒有姓氏,明治維新後,老百姓被要求有姓有氏,並且規定妻子要隨丈夫姓。今天的日本民法典規定“夫妻同姓”,出於習慣,絕大多數是妻子隨丈夫的姓。


子屠龍


中國為什麼女人不改夫姓?

看問題要看主流,不要人云亦云。我們中華民族近代一部分婦女是結婚時改成夫姓的。如蔣宋美齡,改姓蔣。但是歷史上主流不改,各代史書,正史上如漢唐宋明清,皇后和妃子、貴人不改姓,這個厲害,皇帝大小老婆都不和皇帝一個姓,你個土地主破落商人農夫為什麼要女人改姓,這和皇帝保持不一致,政治上有一定的風險啊。因此民間也是不改姓。

另外這不改姓的傳統應該是從周朝延續下來的。周朝大小貴族講求門當戶對,秦贏氏嫁到晉朝改為姫姓?大秦國能樂意嗎?

這裡涉及到中國姓氏起源問題,中國古老的姓氏應該從原姓社會開始的,還保留最原始的女性社會的特點。如黃帝子孫早期很多姓,姬、酉、祁、已、滕、箴、任、荀、僖、姞、儇、依     。

早期的姓代表一個女性部落,本身文字姓表示女人生的。如姬、妘、贏、姜等等。戰國後,產生多個氏,各個姓可能有相同的氏,如王氏、孫氏。漢代姓氏合一後,仍然保持了女性佔姓的主要地位的遺蹟。五千年的文化不僅僅是後人宣稱的,文化的傳承有時是靜悄悄的、無聲的。

我們還可以看看三言二拍、紅樓夢、三國以及一些傳奇隨筆,中國古代女子改丈夫姓的屬於異類,並不多。


湯之銘


我真的不知道提問者的意圖在哪裡。但的確是一箇中國人應該明白的問題。

中國以前幾千年是一個以男性為中心的父系社會。所以可以有幾千年的族譜存在。因為中國文明是崇尚祖先的。中國一直到新中國成立才徹底地打碎了男尊女卑的社會制度,給了婦女與男性同等的地位。

以前的中國女子在結婚以後,要把自己家的姓放在夫姓後面的。在嫁人後,女子就完全是沒有了人格的存在。名字也不復存在。我的奶奶家姓是隋。嫁過來趙家就成了趙隋氏。我問過她“那你的名字叫什麼呢?” 她說自己都記不得了。從女子嫁人後就沒有人叫她的名字了。婆婆叫她“老大家的”。村裡人叫她“某某媳婦”、“誰誰他媽”。其實,中國的城裡人也好不到哪裡去。結婚前還有人叫他們的名字。婚後就變成夫姓婦人了。比如“王太太”、“局座夫人”等等。在三妻四妾的家族中,還會有大夫人、二姨太等在女人之間區分尊貴不等的稱呼,以示嫡庶。古典有《紅樓夢》,目前有《知乎 知乎 應是綠肥紅瘦》可參考。

那麼,為何在新中國成立後可以做到男女平等呢?在這裡就不得不提到另外一個新中國對這個社會變革起起到了翻天覆地的作用的社會改革制度,就是廢除了幾千年以來的家族制度。在這個宗法制度為主的家族之中,有一個民法也不可觸及的禁區。那就是家法制度。我們現在看文學作品和電視劇時也可以看到或者聽到“家法伺候”一詞。在《紅樓夢》中也有一段寶玉被他父親使用家法而受傷的片段。這在當代的民法中是犯罪行為。但在家法中打人無論是打傷、打殘、或者是打死都不觸犯民法。因此,以男人為主的家族中,男人可以尋花問柳,三妻四妾。而女人不能“紅杏出牆”。嫁雞隨雞 嫁狗隨狗的女人在家族中是沒有地位的。結婚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沒有自己決定的空間。因此,在新中國成立以後廢除家族制的同時,也公佈了新的《婚姻法》。在裡面明確規定了婦女在家庭、婚姻中的權利與義務。也明文規定了戀愛自由,父母不可以包辦婚姻一條。這是在共產黨領導的延安解放區,在建國以前就實行了男女平等,自由戀愛的法律的完善版。《民法》與《婚姻法》的實施徹底地保障了婦女的權益不受侵犯。

所以說,當代中國的夫婦沒有像日本或者歐洲一樣,在婚後要求女子改姓夫姓是一個人類的進步。也是人權保障的基本制度。這在日本是非常難以達到的目標。也是精英婦女夢寐以求的理想生活方式。因為按照日本的家族法,結婚後女隨夫姓。現在的女性,特別是工作的女性都有她們需要接觸的顧客和公司的對接人。當他們因結婚而改變姓氏的時候,會給她們自己的工作帶來不便。同時也會給自己的公司和對方公司帶來混亂。這種情況在20世紀90年代以前是幾乎不存在的。因為,結婚就意味著退職。為了不失去工作,許多優秀的女子都選擇不婚同居的形式來保障自己的工作持續下去。現在已經在女性議員的努力下出臺了一個新的姓氏法,就是女方可以選擇保持自己的姓氏,或者在戶籍上改姓為夫姓,而保留自己的家族姓名為常用別姓在你的戶籍上。這樣就可以在公司繼續使用自己的姓氏,以免去工作上的不便。

在歐洲也有法律規定。在荷蘭雖然不是硬性規定,但是行政上也會有要求。例如,我沒有在荷蘭登記過,市政廳就把我丈夫的名字冠在了我的人全名之前。我去市政廳詢問為何,回答是隻是需要一個統一的家族姓氏。因此,我的姓氏就從ZHAO變成了Zhao-Inoue。

順便給大家講一個我自己經歷的故事。我在大學學日語的時候,我們的日本外教就有兩個不同的姓氏。剛到我們學校的時候叫中村。過完暑假回北京後再給我們上課,他的第一句話把我們都驚呆了。他說:“從今天起,請大家叫我菅井。因為我的父母離婚了。我決定跟隨我的母親姓。所以把姓改同我母親的家姓菅井了。請大家多多關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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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化播種機趙莉萍


中國作為擁有著五千年文明史的國家,長期以來擁有著廣袤的國土和眾多的人口。在歷史上更是創造了豐富的禮儀文化和社會制度,尤其是輩分關係、夫妻關係、君臣關係、長幼關係,因此才有了尊老愛幼的優良傳統。而且同時期的世界和中國都處於父系社會。子女的血緣、姓氏以及歸屬和家族都認為是和父親一脈相承。而女子也成為了由男性主導下的社會附屬品。形成了未出嫁時隨父親,出嫁後隨夫君的傳統。



因此在中國古代歷史上,中國長期存在著女子出嫁之後,冠以夫姓的傳統。中國古代女子在出嫁之後。也會將自己的名字前面冠以夫姓。以表示自己從歸屬於孃家人變成了跟隨丈夫成為一家人。這種變化並不是簡單的改一下名字。而是一種主賓關係的變化。我們常常聽到這樣的話:“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出嫁之後的女子,再回自己的孃家時便已經成為了客人,而在自己的公公家則是主人翁。 當然在中國古代歷史上女子出嫁之後改姓,但是保留氏,因此我們常常聽到這樣的稱呼:“王家李氏,孔家趙氏……”這裡面前一個姓便是夫君的姓氏。而後面的氏則是孃家的姓氏。



因此我想到了一個小故事。很多人都聽過孟姜女哭長城的故事。根據民間百姓的講述孟姜女的身世頗為傳奇,我們知道孟姜女是因為孟家和姜家原本是鄰居。但是其中一家的葫蘆藤翻越了院牆到了另外一家院子裡。葫蘆在另外一家結了一個果。最終瓜熟蒂落後,裡面是一個女娃娃。兩家都聲稱這個女娃娃該屬於自己。因此最終給女娃娃取名為孟姜女。成為了兩家共同的女兒。


但實際上這應該是民間百姓的謠傳,以訛傳訛,最終成為了這樣的故事。實際上孟姜女應該是姜家女子。其夫君應該姓孟,姜家女子在嫁給其夫君孟家兒郎之後改名為孟姜女。也就是說孟姜女哭長城時的夫君應該是姓孟,當然這只是我的推測。

但是隨著上世紀對封建傳統文化的抨擊。中國大陸已經摒棄了這種帶有封建色彩的改性制度。因此在當今的中國社會上,女子出嫁之後依然保留著孃家的姓氏冠名。但是我們祖國的港澳臺地區、以及深受中國文化影響的周邊國家,諸如日本朝鮮等國,以及西方社會依然保留著這種傳統和文化。比如我們常見的希拉里·克林頓實際上就是在嫁給了總統威廉·傑斐遜·克林頓之後改了姓氏。她的原姓實際上是羅德姆。她的全稱為希拉里·黛安·羅德姆·克林頓。克林頓是結婚後加上的。

你認為這樣的制度有必要恢復嗎?


珞珈山的貓


事實上,我國是有過女性嫁給男性之後冠夫姓的傳統的。不過新中國成立之後,隨著“男女平等”觀念的深入人心,這種舊習慣也逐漸退出了歷史舞臺。當然現如今在某些農村地區還有著這樣的習慣,這個不值得提倡。

在古代女子是沒有名字的,將就“三從四德”,未嫁冠本姓,婚後冠夫姓。這是建立在古代男權社會上的落後習慣。隨著近代民主思想的深入人心,人們率先在男女平等向封建觀念發起猛攻,女冠夫姓這種習慣也被廢除。

當然,女冠夫姓也不能完全代表男女不平等,在我國的臺灣,港澳地區還有著這樣的習慣。比如我們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女士,她夫姓林,她本姓鄭。蔣宋美齡,夫姓蔣,本姓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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