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曝光」长春交警双阳大队三中队1月12日查获一男子酒后驾驶机动车

2019年1月12日晚,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双阳区大队三中队夜勤分队在巡逻过程中,查获酒后驾驶违法人陈某。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陈某酒精BAC值为63mg/100ml,其行为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首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一款、《吉林省实施办法》第八十八条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陈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首次)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交通违法曝光」长春交警双阳大队三中队1月12日查获一男子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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