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參加同學聚會,為了面子租奔馳沒想到卻要賠18萬

接近年底了,大家都回家了,各種聚會也接踵而至。

一女子參加同學聚會,為了面子租奔馳沒想到卻要賠18萬

大連姑娘王小姐為了體面地參加同學聚會,去租車行花了400租了一輛奔馳。

面子是掙到了,但是就在8月20日參加完聚會回家的路上,卻遭遇了颱風天。“我當時就是正常在馬路上行駛,開著開著感覺水越來越深,後來車就熄火了,我就停下趕緊給保險公司打電話。”王小姐電話剛打完,奔馳車主趙先生就趕到了現場。趙先生拒絕了王小姐將車送往4S店維修的要求,將車拖到一家個體修配廠修理。

一女子參加同學聚會,為了面子租奔馳沒想到卻要賠18萬

隨後,趙先生奔馳車掛靠的租車行將王小姐起訴到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近日,法院一審判決王小姐賠償修車費107161元,車輛修理期租車費損失129天共計51600元,車輛貶值損失10000元,公司僱傭律師起訴的律師費11410元,訴訟費、鑑定費14403元也讓王小姐承擔,總金額超過18萬元。

“接到判決書,我一下子嚇暈了,那輛奔馳車本身也就26萬,這幾乎是要我陪一輛新車嗎?要知道法院這麼判,打死我也不敢租車。”王小姐對於一審判決不滿,1月28日向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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