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電商法:“微商”被納入監管範圍,別以為你只是發朋友圈就沒事

新的電子商務法條例被公佈出來了,這一次躲不掉的微商被納入了經營者範疇,以前也沒說不包括微商,只不過這次進一步明確了。

新電商法:“微商”被納入監管範圍,別以為你只是發朋友圈就沒事

6月19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三審電子商務法草案,三審稿明確提出,除了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以及自建網站經營者之外,“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也擬納入電子商務法的監管範圍。

新電商法:“微商”被納入監管範圍,別以為你只是發朋友圈就沒事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馬正其表示,國家將根據《電子商務法》對“微商”等商務主體進行規範。包括微商在內的所有電商活動需要進行註冊登記,並依法繳納稅款。

新電商法:“微商”被納入監管範圍,別以為你只是發朋友圈就沒事

專家表示2019年微商銷售預計達1萬億元,或被納入電商法強監管。定於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商法》),讓電商行業不再是法外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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