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南端散佈型群島—南沙群島

南沙群島(亦稱斯普拉特利群島,Spratly Islands),古稱萬里石塘、萬里長堤、萬生石塘嶼等,位於南海南部海域,北起雄南礁,南至立地暗沙,西到萬安灘,東接海馬灘,是南海最南的一組群島,島嶼灘礁最多、散佈範圍最廣的一組群島。

中國最南端散佈型群島—南沙群島

南沙群島越南方面稱之為長沙群島(越南語:Quần đảo Trường Sa/群島長沙)。馬來西亞、印尼和菲律賓均沿用斯普拉特利群島這一名稱來稱呼整個島群(馬來語、印尼語:Kepulauan Spratly;他加祿語:Kapuluang Spratly);馬來西亞將佔領部分稱為三寶瓏觀察群礁(馬來語:Gugusan Semarang Peninjau),菲律賓將佔領部分稱為卡拉延群島(他加祿語:Kapuluan ng Kalayaan)。

南沙群島位於北緯3°35′~11°55′,東經109°30′~117°50′,東西長約905公里,南北寬約887公里,海域面積為88.6萬平方公里。其西北與越南相對,東北與菲律賓隔海相望,南部水域與馬來西亞、文萊、印度尼西亞等國沿海相接。

南沙群島屬熱帶海洋性季風氣候,是中國海洋漁業最大的熱帶漁場,海域蘊藏著大量的礦藏資源,油氣資源尤為豐富,有“第二個波斯灣”之稱。南沙群島處於越南金蘭灣和菲律賓蘇比克灣兩大海軍基地之間,扼太平洋至印度洋海上交通要衝,為東亞通往南亞、中東、非洲、歐洲必經的國際重要航道,是中國對外開放的重要通道和南疆安全的重要屏障。20世紀70年代始,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等國相繼出兵侵佔了南沙群島部分島礁,引發南海爭端。

秦漢時期

秦末全國戰亂,南海郡尉趙佗乘亂兼併3郡建南越(粵)國,海南島與南海諸島歸南越國管轄。

西漢時期,中國人開始在南海航行,並發現一群珊瑚島礁,並設置了珠崖、儋耳二郡。三國時期,萬震所著的《南洲異物志》和康泰所著的《扶南傳》,有關於南沙群島地貌特徵的記述。東晉法顯留下了關於南洋的旅行記。

唐元時期

唐貞元五年(789年)以來,已把南海諸島的“千里長沙”、“萬里石塘”列入中國版圖。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一月,元將史弼率海軍兵力總共二萬人,從泉州起錨,發舟千艘,穿過西沙和南沙群島。

明清時期

自永樂三年(1405年)到宣德八年(1433年),明成祖派三寶太監鄭和以及費信、馬歡、尹慶、王景宏、楊威等官員率船隊,每次統率水手、軍卒均在二萬人以上,分乘寶船五六十艘(尚不計小船)七下西洋,歷經南海諸島。明宣德五年(1430年)編繪的《鄭和航海圖》將西沙、南沙群島標繪在大明版圖內,為萬州的管轄範圍。

清同治六年(1867年),英國航道測量船萊福曼號串至南沙進行測量,並記載各島“俱有海南漁民之足跡,以捕取海參蚧貝為活,頗多長年留居於此”。光緒九年(1883年),清朝政府抗議德國在南中國海各島嶼,包括西沙、南沙群島,進行非法調查活動。

民國時期

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法國侵佔中國南沙群島的太平、中業等九個島嶼,中國政府向法國政府提出抗議。8月,廣東當局派遣軍艦2艘開赴南沙海區進行調查,爾後向法國政府提出抗議。

中國最南端散佈型群島—南沙群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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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南端散佈型群島—南沙群島

南沙群島詳圖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中國政府的水陸地圖審查委員會編印《中國南海各島嶼圖》詳細標明包括南沙群島在內的南海諸島各島礁的具體名稱。

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日本侵佔了南海諸島。篡改南沙群島為“新南群島”,在南海諸島開採鳥糞,捕撈水產。

民國三十六年(1946年),根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精神,中國內政部會同海軍部和廣東省政府委派肖次尹和麥蘊瑜分別為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專員,前往接管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並在島上立主權碑。12月12日,中國海軍“太平”、“中業”兩艦船載百餘人至太平島登陸,並在島上設立“南沙群島管理處”。

民國三十七年(1947年),中國內政部重新命名包括南沙群島在內的南海諸島全部島礁沙灘名稱共159個,並公佈施行。

民國三十九年(1949年)1月21日,海南特別行政區成立,直屬國民政府行政院,“包括該島西南之諸群島”。

新中國時期

中國大陸

1959年3月1日,中共西南中沙群島工作委員會、西南中沙群島辦事處在海口市海南區黨委第一招待所宣告成立,屬廣東省派出機構,委託海南行政區領導。

1981年10月22日,國務院批准設立西沙群島、南沙群島、中沙群島辦事處(相當於縣級),作為廣東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由海南行政區直接領導。

1983年4月,中國地名委員會授權公佈包括南沙群島在內的南海諸島標準地名。

1988年2月,中國政府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987年通過的一項決議的要求,決定在南沙群島永署礁建立海洋觀測站。4月13日全國人大七屆一次會議決定成立海南省,並授權海南省管轄西南中沙群島及其海域。3月13日,海軍艦艇奉命在南沙永暑礁、赤瓜礁等島礁進行考察。14日6時25分,越南海軍武裝運輸船和登陸艦竄到南沙群島赤瓜礁海區進行挑釁活動,開槍擊傷海軍執行正常巡邏與考察任務的戰士,用火炮、機槍向艦艇和礁上人員射擊。中國人民海軍考察艦被迫進行自衛還擊(南沙海戰)。

1989年8月2日,中國南沙群島永暑、赤瓜、華陽、南薰、渚碧、東門6礁主權石碑全部落成。

2012年6月21日,中國國務院批准設立海南省三沙市,管轄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的島礁及其海域。

臺灣地區

1950年,西沙、南沙群島“管理處”官兵逐步撤退至臺灣左營駐防,編制也於1950年6月1日起撤銷。

1956年7月11日, 國民黨海軍上校謝祝年率護衛艦“太康”、“太昭”號及坦克登陸艦“中肇”號,組成“威遠支隊”載“南沙守備區”官兵百餘人再次進駐太平島。從7月11日起中國臺灣南沙守備部隊駐守太平島至今。

1966年,國民黨臺灣當局派出艦艇抵南沙群島的南子礁、北子礁、中業島、南鑰島等重豎主權石碑。

1990年初,臺灣當局決定南沙太平島脫離“國防部”代管,正式劃歸高雄市管轄,並鼓勵“移民守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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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群島美濟礁

南沙群島位於南海南部海域,北起雄南礁,南至曾母暗沙,西為萬安灘,東為海馬灘,是南海最南的一組群島,地理座標為北緯3°35′~11°55′,東經109°30′~117°50′;東西長約905公里,南北寬約887公里,南沙群島及其所在海域統稱南沙群島海區,簡稱南沙海區,廣義的南沙群島海域面積約82.3萬平方公里,以北緯12°00′00″和中國傳統海疆線為界,南沙海區面積為706800km2。其西北與越南遙遙相對,東北與菲律賓隔海相望,南部水域與馬來西亞、文萊、印度尼西亞等國沿海相接。

自然資源

生物資源

南海南部海區浮游植物密集層在水深35~75米的次表層水中,計有55屬155種,其主要生態類群也是硅藻、甲藻,其中硅藻42屬111種、7個變種,佔浮游植物總數量的99.6%。硅藻類群中又以角剌藻屬和菱形藻屬為優勢屬種。南沙群島海區屬於熱帶生物區系範疇,以硅藻和甲藻為主要生態類群,有褐藻8種、綠藻27種、珊瑚藻12種、紅藻18種,其中硅藻佔絕對優勢,在硅藻類群中又以角剌藻屬、菱形藻屬等為優勢屬種。

南沙群島海區有魚類558種,隸27目138科。主要種類隸屬於鱸形目、鮋形目、燈籠魚目、魨形目、鰈形目,大部分種類屬印度-西太平洋熱帶魚類區系,已發現經濟魚類約300種,佔總種數的一半以上,有大青鯊、灰星鯊、尖犁頭鰩、多齒蛇鯔、點帶石斑魚、短尾大眼鯛等。在礁前水深80以內有經濟魚類36種,深水海區上層有豐富的大洋性魚類金槍魚、旗魚、劍魚、頭足類、鱉魚、海豚,以及海龜和齒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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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類

南沙群島的維管束植物共有31科,45屬,48種,其中包括栽培植物20種,植物全為熱帶成分,在野生的27屬植物中,屬於泛熱帶分佈的就有22屬,佔81.48%,其餘為舊世界分佈的屬,泛熱帶分佈的種有7種,舊世界熱帶分佈9種,熱帶亞洲至熱帶大洋洲分佈4種,熱帶亞洲至熱帶非洲分佈1種,熱帶亞洲分佈3種。

礦產資源

南沙群島磷礦儲量30多萬噸。南海群島的南部巽他陸架油氣聚集區是南海主要油氣資源區,南沙海區儲油氣盆地總面積約達35萬平方公里,儲藏的石油總潛量為349.7億噸,天然氣總潛量為8萬億立方米。南海南部和西南部中國海疆內的7個沉積盆地中,已發現油田72個,氣田63個,其中4個盆地已探明石油可採儲量約10.06億噸,天然氣可採儲量約2萬億立方米。較大的儲油氣盆地是曾母盆地和禮樂灘盆地。

南沙群島區域位於中國的最南部,其南端距地理赤道僅400公里。它介於太平洋與印度洋之間,同東南亞各國以海域連接。珠江口一新加坡、新加坡一馬尼拉一關島一檀香山一美洲和雅加達一香港一臺灣一韓國一日本一海參崴等國際航線在這裡交織。20世紀80年代中期,美國海軍部曾公佈了對美國全球戰略至關重要的16海上咽喉,其中馬六甲海峽、巽他海峽和望加錫海峽等3個就分別位於南沙群島區域的西面、南面和東南面不遠,水道可通。1992年美國《全國地理》雜誌載文談到,南沙群島處於軍事戰略要地,是亞洲東北地區各港口通往南亞國家、大洋洲及歐洲的必經航路。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軍曾以此為潛艇基地,向南洋各地發動侵略。可見地理位置十分重要。

20世紀60~70年代,臺灣漁民除了在本區北部海區延繩釣作業外,還在南沙群島區南部拖網作業,年捕撈量20000~40000噸。據統計,1985~1997年,粵、桂、瓊三省區開赴該區的漁船約2200艘,總產量7.2億元。區內有中越、萬安、曾母、文萊一沙巴、西北巴拉望、禮樂灘、安渡灘、鄭和等8個新生代沉積盆地,在中國國界內約有260000平方公里,第三系厚度達5~9公里,是南海主要油氣資源區。

主權爭議

中國對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

中國最早發現、命名南沙群島,最早並持續對南沙群島行使主權管轄。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發動侵華戰爭,佔領了中國大部分地區,包括南沙群島。《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及其他國際文件明確規定把被日本竊取的中國領土歸還中國,這自然包括了南沙群島。1946年12月,中國政府指派高級官員赴南沙群島接收,在島上舉行接收儀式,並立碑紀念,派兵駐守。日本政府於1952年正式表示"放棄對臺灣、澎湖列島以及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從而將南沙群島正式交還給中國。在此後的一系列國際會議和國際實踐中,美國一直承認中國對南沙群島的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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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南海周邊國家聲稱南海主權界線

戰後相當長時期內,並不存在所謂的南海問題。南海周邊的地區也沒有任何國家對中國在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行使主權提出過異議。越南在1975年以前明確承認中國對南沙群島的領土主權。菲律賓和馬來西亞等國在70年代以前沒有任何法律文件或領導人講話提及本國領土範圍包括南沙群島。美國與西班牙1898年簽訂的巴黎條約和1900年簽訂的華盛頓條約曾明確規定了菲律賓的領土範圍,但並未包括南沙群島。1953年菲律賓憲法、1951年菲美軍事同盟條約等也對此作了進一步確認,而馬來西亞只是到了1978年12月,才在其公佈的大陸架地圖上將南沙群島的部分島礁和海域標在馬來西亞境內。

不少國家政府和國際會議的決議也承認南沙群島是中國的領土。20世紀70年代開始,越、菲、馬等國以軍事手段佔領南沙群島部分島礁,在南沙群島附近海域進行大規模的資源開發活動並提出主權要求。對此中國政府一再嚴正聲明,這些行為是對中國領土主權的嚴重侵犯,是非法的、無效的。

爭議現狀

爭議的核心是南沙島礁領土主權爭議和南海部分海域的劃界爭議。按照國際法的規定,國家對海洋的權利基於大陸,即海權基於陸權。整個南中國海海域的面積為350萬平方公里,其中南海九條斷續線之內,中國主張擁有主權、管轄權的海域面積為200多萬平方公里。

南海周邊國家侵佔南海諸島的現象主要發生在南沙群島,對中國南沙群島全部或部分島礁提出主權要求的國家主要有: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和文萊。其中,越南侵佔島嶼和礁石30個;菲律賓侵佔6個;馬來西亞侵佔3個,巡視監控4個;文萊佔領1個;印度尼西亞雖未佔領島礁,但對鄰近海域有主權要求;而中國本身僅實際控制8個(包括臺灣駐軍的太平島和中洲礁),巡視監控2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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