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提示

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提示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举办节庆或商贸活动时,场地设置、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配足消防器材;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微型消防站人员和保安人员要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博物馆、文物建筑人员密集,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开展防火巡查检查,严格消防设施、用火用电、大型活动管理,制定应急消防预案并加强演练。

3、居民家庭要注意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不乱拉乱接电线,取暖电器远离可燃物,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4、外出时,请不要忘记关闭电源、燃气开关,要清理阳台、走道的可燃物,关好门窗,防止烟花爆竹飞进屋内引起火灾。

5、严禁违规改装电动车,不得将电动车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不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6、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7、要及时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正常使用。严禁损坏、挪用、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8、春节出行时,不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9、购买烟花爆竹,要到有销售许可证的门店购买,在指定地点安全燃放,严禁在居民住宅区、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山林、柴草堆垛、高压线附近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后,要立即清理余火和残渣。

10、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96119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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