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人說事兒」2019年第一期 “善心匯”心不善,蠱惑人心騙錢財

“善心匯”心不善,蠱惑人心騙錢財 ——白銀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羅某某等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出庭公訴

近日,白銀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羅某某等人利用“善心匯”網絡平臺實施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一案出庭支持公訴,為維護本地區社會經濟管理秩序和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履行了檢察機關應盡的職責。

「公訴人說事兒」2019年第一期 “善心匯”心不善,蠱惑人心騙錢財

案情簡介

2016年5月,張天明等人成立昆明善心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該公司歪曲國家“精準扶貧”政策,打著“扶貧濟困、均富共生”的口號,以提供慈善服務為名,利用其“善心匯眾扶互生大系統”網絡會員管理平臺,要求參加者繳納費用購買“善種子”、“善心幣”獲取會員加入資格和投資返利資格,以高額投資回報和發展下線人員數量隔代抽成計酬的方式引誘、發展他人參加,在全國形成層層傳銷網絡。

「公訴人說事兒」2019年第一期 “善心匯”心不善,蠱惑人心騙錢財

2016年6至7月,白銀籍人員羅某某、劉某某、朱某某、王某某經他人介紹註冊為“善心匯”傳銷組織會員,通過當面及微信網絡宣傳等方式宣傳“善心匯”投資項目及營利前景,發展下線會員。四人向下線會員出售用於獲取會員資格的“善種子”和用於獲取投資資格的“善心幣”從中非法牟利,並按照層級隔代從下線會員的投資款中提取一定比率的金額作為個人返利收益。經鑑定,羅某某四人在“善心匯”的層級和發展下線的人數均已超過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追訴標準,其中羅某某、劉某某、朱某某發展下線人數均超過120人,屬情節嚴重。

犯罪特點及社會風險:

一、利用國家扶貧政策和普通群眾的積善之心蠱惑人心。從組織名稱“善心匯”無法令人直接與非法傳銷組織相聯繫。把獲取會員加入資格所需的門檻費取名“善心種子”,把非法彙集資金稱作“佈施”和“受助”。為了蠱惑老百姓,還打著國家“精準扶貧”的政策口號,以“慈善”之名行犯罪之實,是名副其實的經濟“邪教”。

二、大量集聚資金,形成資金流,嚴重擾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善心匯”組織發展人數龐大,表面 以“佈施”、“受助”為幌子的善心互助組織,實際為以高額回報和利息為誘餌、前投資者從大量後續進入平臺的投資者投放的資金中獲取利息,形成表面上欣欣向榮、實際總體資金數量不斷縮水的“龐氏騙局”。“善心匯”在全國範圍內彙集一千多億資金、發展註冊五百多萬會員,大多數“善心匯”會員都是普通老百姓,會員將辛苦積攢的血汗錢投入平臺後,資金聚集產生的經濟風險、金融風險極易引發涉眾上訪風險,可能導致金融風險向政治領域傳導和蔓延。

「公訴人說事兒」2019年第一期 “善心匯”心不善,蠱惑人心騙錢財

檢察官普法(重點內容敲黑板):

傳銷組織通常都會採取變造、歪曲國家政策、虛構、誇大經營、投資、服務項目及營利前景,掩飾計酬、返利真實來源或者其他欺詐手段欺騙人民群眾。為了防止被傳銷組織欺騙,檢察官請廣大人民群眾一定要記住以下四個“一律提高警惕”:

一、要求繳納費用獲得加入資格的一律提高警惕。

以“善心匯”案件為例,獲取會員資格必須從介紹人處購買300元的善心種子並激活,獲取資格後要在互助平臺上匹配賺取利益,還需以100元購買善心幣進行排單。對於這種實際以繳納費用獲取加入資格的“收費”、“拉人頭”的組織一定要提高警惕。

二、加入的組織按照順序形成層級網絡的一律提高警惕。

“善心匯”從普通會員到高級會員共有六層,層級之間以個人投資金額和直接、間接發展的下線人數作為進階標準。如果有人告訴你成為某會員後,可以通過“拉人頭”的方式成為“高級會員”,請一定提高警惕。

三、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數量進行計酬和返利的一律提高警惕。

“善心匯”發展人數數量主要以個人投資金額的多少和直接推薦並激活的會員人數作為進階和獎勵標準,“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的特徵非常明顯。如果有人告訴你在某組織中要不斷“拉人頭”,而且可以從你推薦加入的人的投資額中抽成,請一定提高警惕。

四、給予高額投資回報的一律提高警惕。

“善心匯”打著落實國家精準扶貧政策的旗號,在媒體上大肆宣傳其扶貧、做慈善的信息,實質上是以慈善作為掩體,引誘老百姓在其平臺上投資,獲取短期、高額的投資回報。如果有人告訴你,某平臺投資1000元一個月返利30%,不論經營項目是慈善、美妝還是保健品,都必須要提高警惕了,因為你面對的可能不只是非法傳銷組織,甚至可能是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非法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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