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13:58
易陪練可以肯定地告訴您:是需要的!並且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習並能過考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 第123號》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如果考試合格,記分清除,發還駕照;考試不及格,再學習和考試!如拒不學習,也不考試,駕照將被停用!
![駕照扣滿12分後,需不需要重考科目一呢?](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如果一個記分週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累記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還要在科目一後加試科目三!
易陪練先幫您至這兒了,願您永遠用不到!祝您駕駛愉快!
易陪練,您身邊的駕駛培訓專家!有本不會開車,就找我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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