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法院开庭审理第二起涉恶案件 9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固安法院开庭审理第二起涉恶案件 9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以来,以被告人杨某某、周某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张某、耿某某、李某某(在逃)等8人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集团,为谋取非法利益,采用纠缠、滋扰等恐吓及暴力手段,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进行讨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破坏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恶劣。公诉机关认为,杨某某、周某某、李某某(在逃)等10名被告人分别涉嫌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应依法允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审判长控制庭审流程,依次进行了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四个阶段,各个环节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举证质证全面展开,法庭辩论围绕争议焦点激烈而有序地进行,被告人的知悉权、申请回避权、如实陈述权、举证质证权、最后陈述权等诉讼权利都依法得到了充分的保障。9名被告人均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整个庭审历经10余小时,因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控辩双方争议较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下一步,固安法院将继续按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依法公正审理涉黑涉恶案件、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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