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5日上午10點30分,北京市順義區945公交車,發生這樣一幕:
一名女子先是在公交車後排,往地上砸了一個滅火器,
隨後,她又開始往地上砸原本用來固定這個滅火器的架子:
再後來,她竟然衝到車前,干擾司機的正常駕駛:
嘴裡還高喊:“要死一起死!”
以下是完整視頻:↓↓↓
隨後肇事乘客被公交警方帶走。
就在剛剛,@平安北京 官方微博發佈了關於此案的處理結果▼
11月15日上午,乘客孫某(女,34歲,本市人)從順義閆家營搭乘945路公交車行駛至地鐵俸伯站時,準備刷卡下車換乘地鐵,因對刷卡顯示扣費金額有異議,要求售票員解決並拒絕下車。車輛繼續行駛後,孫某情緒激動,摔砸車載滅火器,與指責其行為的乘客發生爭執,之後衝到司機身旁,言語威脅司機停車,欲拍擊控制檯車門按鈕,干擾司機正常駕駛,被車上乘務管理人員制止,後司機停車。接公交車售票員報警後,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將孫某當場控制並帶離現場。經民警教育,孫某已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危害性,並表示悔過。因孫某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無理取鬧,嚴重影響公共交通工具正常運行秩序,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公共交通工具運行秩序和行車安全事關重大,警方將依法懲處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行為。
起因是孫某對刷卡顯示扣費金額有異議,現該女子“因嚴重影響公共交通工具正常運行秩序,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公交車作為公共出行的重要方式,到站上、下車是共同遵守的乘車規則,但是經常有乘客向公交司機提出一些不合規的要求。
比如說:把著車門等人
比如說:中途要下車
公交車司機是維護廣大乘客的共同利益呢?
還是兼顧個別乘客的特殊要求呢?
公交車不能隨意等、停、靠。
由建設部發布的《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二項明確規定:城市公共汽電車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的線路、站點、班次及時間組織運營;第十八條規定,不得在規定的站點外上下客。
公交車司機並非不講道理、不近人情,
而是遵守規定,
維護廣大乘客的共同利益。
一些過激行為不僅
嚴重影響其他乘客的人身安全,
還影響道路上其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
只要你實施了危險行為,
就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還有人準備等車停下來之後,
將司機胖揍一頓,以洩私憤。
不過,
治安管理處罰法早有規定,
毆打他人可是要付出沉重代價哦。
希望廣大乘客和司機朋友能共同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一起維護公共秩序。理性平和,平安出行!
素材來源:@平安北京、法制網、法治進行時、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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