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功勝:城商行是服務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的主力

潘功勝:城商行是服務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的主力

潘功勝:城商行是服務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的主力

10月底以來,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先後派出7個督導組前往遼寧、江蘇、四川、浙江、廣東等地對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情況開展實地督導。其中赴浙江督導組於11月6日組織召開全國城商行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經驗交流暨現場推進會,全國30餘家城商行負責人參會。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在會上強調,城商行是我國金融體系服務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的主力。民營、小微、農村金融服務是當前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薄弱環節,這是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迫切需要。伴隨著經濟結構轉型調整,民營企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也是商業銀行戰略轉型的需要。

潘功勝表示,金融政策落地的關鍵是需要解決銀行基層機構願不願意放貸、能不能夠放貸和會不會放貸的問題。“銀行二級分行和支行是小微和民營企業接觸的界面,是政策落地的關鍵環節。需要在這個層面建立起他們服務民營和小微企業的專業能力,這也和銀行內部的政策安排、技術水平有很大的關係。”潘功勝說。

例如,銀行的績效評價辦法、內部資金轉移定價、經濟資本安排、盡職免責制度安排,都決定著基層銀行客戶經理是否有意願服務小微和民營企業。而銀行內部信貸資金配置、內部審批程序是否複雜、授權層級的高低決定著銀行能不能開展小微和民企金融業務。

至於會不會的問題,潘功勝強調,商業銀行要培育自身開展小微和民營企業金融服務的能力。“小微和民營企業量大、面廣,商業銀行需要有風險識別、客戶獲取、風險評估和信貸投放能力。”

潘功勝強調,要把當前解決民營和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和金融機構長遠建立可持續的專業服務能力的問題結合起來。針對民營和小微企業普遍面對的貸款期限短、抵押物缺乏等困難,潘功勝提出商業銀行應該在信用貸款產品、貸款期限方面作出更多適應小微和民營企業生產經營規律的設計。

今年以來,人民銀行等部門多次出臺政策措施支持民營和小微企業融資,包括4次定向降準,再貸款和再貼現額度3000億元,擴大中期借貸便利(MLF)合格抵押品範圍,支持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金融債和小微企業貸款支持證券募集資金用於小微企業貸款。從今年9月至2020年底,將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單戶授信額度上限提高到1000萬元。

“城商行有放貸能力、市場有有效需求、有發行小微企業金融債和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要求的,人民銀行都會支持和鼓勵。”潘功勝說。

對於民企債券融資支持工具,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秘書長謝多表示,目前支持工具項下已經完成11單交易,後續還有更多信用風險緩釋憑證正在創設。從已經完成的交易來看,發行人成本得到了控制,投資者的風險也得到了覆蓋。預計債券市場對民營企業的預期將會改善,這也將帶動信貸市場、股權市場對於民企融資難的緩解。

“從中長期來說,發行信用風險緩釋產品,發展信用衍生品市場是非常有必要的。以前債券市場存在剛性兌付,對信用衍生品分散風險也沒有需求;現在債券市場剛性兌付預期逐漸打破,市場對信用風險衍生品有需求了,但是供給不足,需要政策引導。人民銀行設立民企債券融資支持工具,堅持市場化運作原則,希望大家共同參與,也可以安排資金參與投資相關的信用風險緩釋產品。”潘功勝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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