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控人成本價回購遭起訴!投資機構:說好的收益和業績補償呢?

实控人成本价回购遭起诉!投资机构:说好的收益和业绩补偿呢?

目前的市場情況下,新三板公司計劃終止掛牌,如果實控人以成本價回購異議股東所持股份,投資者大概已經要偷笑了。

不過,新三板公司利達股份(833329)摘牌計劃獲股轉公司受理後,卻曝出實控人被投資機構告上法庭。

想當年,實控人承諾上市、盈利超7000萬元......

擬以成本價回購

2018年7月初,利達股份透露了終止掛牌的計劃,並開始停牌。據公司表示,摘牌的原因是為了節約成本以及抓住所處行業的發展機遇。

实控人成本价回购遭起诉!投资机构:说好的收益和业绩补偿呢?

當月下旬,摘牌計劃獲公司股東大會全票通過。

與此同時,利達股份還“標配”了對異議股東的權益保護措施: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劉松魚將回購異議股東的股份。重點是,回購價格不低於取得股份時的成本價格。

回購對象為沒有出席上述股東大會的股東,以及在股東大會上投反對或棄權票的股東。

論壇君注意到,當天的股東大會只有20名股東參加,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為1542.9萬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7%。

儘管股東大會已經審議通過了摘牌計劃,但利達股份卻延期了十天向股轉公司提交摘牌申請,原因是沒有出席上述股東大會的股東人數較多,公司仍需與沒有出席的股東充分協商和溝通。

這似乎意味著,並不是股東大會通過,掛牌公司就可以隨意摘牌,還是需要與全部股東進行溝通的。

或因已經計劃摘牌,利達股份至今沒有披露2018年半年報。

摘牌?慢著!

雖然計劃以成本價回購,但利達股份的實控人,卻在摘牌計劃公佈後被投資機構告上法庭。

在摘牌申請獲受理四個多月後,1月10日利達股份補發的一則公告,曝出實控人、董事長劉松魚及管理層程曦、林順毅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凍結,凍結期限為2018年11月28日起至2021年11月27日止。

實控人股份突然被凍結,給公司摘牌之路增添了一些不平。

1月23日,利達股份又補發了一份2017年9月簽署的備忘錄,牽出當年在機構受讓公司股份時,實控人曾作出了業績和上市對賭。上述三名高管股東等股權被司法凍結,正是與這份對賭有關。

利達股份決定摘牌,上市計劃和業績承諾“扔”一邊,投資機構不淡定了。

據悉,上述四家投資機構於2018年10月提起訴訟,這些機構認為劉松魚及程曦、林順毅已經觸發回購股份及業績補償條件,但被告沒有履行義務,機構們因此通過法律手段,要求劉松魚等支付業績補償款、股份回購款及相應違約金。

投資機構要求的,不只是利達股份實控人以成本價回購股份。

公告顯示,盈科盛達、盈科盛隆、盈科盛通、盈科盛鑫四家機構,合計受讓劉松魚等三名股東100萬股股份,轉讓價格為每股35元。

被追索投資收益和業績補償

上述補發的備忘錄顯示,劉松魚等對賭的事項包括上市和業績承諾,其中一條是,利達股份應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向證監會提交上市申請並獲得受理。

如果達不到上市承諾的條款,投資機構有權要求劉松魚等以現金方式一次性回購股份,回購金額除了投資款項(成本),還須加上按每年9%的年化收益率所計算的利息。

此外,劉松魚等還承諾利達股份2017年稅後淨利潤不低於7000萬元,2018年稅後淨利潤不低於9100萬元......

如果任何一年度業績沒有達到上述承諾,劉松魚等以現金進行補償,計算公式為:當年補償額=投資總額*(1-考核當年實際淨利潤/考核當年承諾淨利潤)。

對比上述條件,利達股份至今沒有進行上市輔導,也沒有提交IPO申請。而公司2017年年報顯示,當年公司盈利雖然出現倍增,但稅後淨利潤沒有達到7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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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達股份2017年年報業績情況

曾受追捧

掛牌新三板之後,利達股份作為“尖子生”受到追捧。該公司曾入選2017年創新層企業。

2017年、2018年,公司共實施完成三次定增融資,其中多家機構認購,包括上述提起訴訟的四名投資機構。

利達股份自2016年6月3日採取做市轉讓方式,當時即擁有6家做市商。該股做市以來較為活躍,此後該股於2017年9月11日變更為協議轉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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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達股份掛牌以來股價走勢圖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股東人數為39戶,多名機構股東位居十大股東榜,包括華泰證券等3家做市商,以及廈門友道信鴻投資等3傢俬募基金。

值得一提的是,利達股份掛牌以來沒有進行過利潤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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