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婦女兒童法治保障亮點紛呈

2018,妇女儿童法治保障亮点纷呈

立法前進一小步,社會進步一大步。

2018年,婦女兒童法治保障的步伐矯健有力,在我國婦女兒童事業發展的歷史畫卷上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立法突出對婦女兒童權益的特別保障

法律是保障婦女兒童權益的重要依據,也是黨和國家對婦女兒童事業高度重視和關心的體現。2018年與婦女兒童權益保障相關的法律可圈可點。

民法典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與婦女兒童的權益密切相關。2018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編(草案)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草案包括六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共103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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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各分編(草案)有諸多關係婦女兒童生存發展的重要內容。

如人格權編草案對各種具體人格權做了較為詳細的規定,其中對禁止性騷擾等問題作了規定,並明確“用人單位應當在工作場所採取合理的預防、投訴、處置等措施,預防和制止性騷擾行為。”

婚姻家庭編草案完善了離婚賠償制度,兩種情形婚內可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明確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權,離婚後子女撫養按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離婚財產分割增加照顧無過錯方原則,離婚補償救濟不再限於“分別財產制下”,放寬了收養條件等。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決定,對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四條、第六十六條作出修改,將生育保險基金併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徵繳和管理。

在此次法律修改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在河北省邯鄲市等12個城市行政區域開展了相關試點。試點城市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同步參加生育保險,覆蓋面擴展到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同時,確保生育保險待遇不變、提高待遇享受便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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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決定。修改後的農村土地承包法新增加兩項規定,一是農戶內家庭成員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項權益;二是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應當將具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全部家庭成員列入。這將對農村婦女的土地承包權益產生積極影響。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修改後的個人所得稅法新增多項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大病醫療、贍養老人等支出。專項附加扣除考慮了個人負擔的差異性,有利於稅制公平,從另一個視角來看也是對兒童權益的一種考量。

司法解釋地方法規更加突出性別視角

2018年3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適用新解釋判令王某不承擔前夫張某的債務。這起案件中,王某與張某2000年結婚,2016年協議離婚。三債權人於2017年7月分別與張某簽訂《債權債務確認及還款協議書》,就2009年至2010年各債權人與張某之間曾經發生的借款關係進行確認,共涉及借款金額300餘萬元。

一審法院經審理,於2017年12月作出張某、王某共同償還三債權人借款本息的判決。王某表示對借款一無所知,也從未見到這筆錢,上訴至北京二中院。

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解釋明確了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標準,規定了夫妻共同債務形成時的“共債共籤”原則。根據新的司法解釋,北京二中院經審理對此案進行改判。

正是最高法出臺的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新司法解釋,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社會反映強烈的夫妻一方“被負債”的問題。

2018,妇女儿童法治保障亮点纷呈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等相關部門出臺多個規範性文件,對婦女兒童權益保護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 ——2018年7月,最高法印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的意見(試行)》。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可以設置不超過3個月的冷靜期。

  • ——2018年11月7日,最高法發佈《關於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意見規定,不斷加強與農村農業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等單位的溝通協作,依法依規保護農村外嫁女、入贅婿的合法權益。

  • ——2018年6月7日,最高法公佈《關於人民法院立案、審判與執行工作協調運行的意見》,規定了法律文書主文應當明確具體的內容,如確定子女探視權的,應當明確探視的方式、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及交接辦法等。

  • ——2018年12月27日,《民政部 中央組織部 中央政法委 中央文明辦 司法部 農業農村部 全國婦聯關於做好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工作的指導意見》發佈。明確要求將“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依法保障婦女兒童等群體正當合法權益”作為重要內容之一。針對侵犯婦女特別是出嫁、離婚、喪偶女性合法權益等突出問題,要求村規民約、居民公約要“有針對性的抵制和約束內容”。

地方法規往往可以為國家層面的立法提供實踐探索,為法律的實施提供具體的方案。

性別平等應當是法律政策體現的重要價值。2018年1月1日,《遼寧省政府規章制定辦法》正式實施,將性別平等納入省政府規章審查內容。這是男女平等憲法原則在遼寧地方立法中的具體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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