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士官的各類假期計算標準!

軍官、士官的各類假期計算標準!

軍隊現役人員,除義務兵兩年期間沒有探親假期外,軍官、士官每年都有探親假。除了探親假以外,男軍人還有婚假、護理假,女軍人有婚假、產假,在有特殊情況的時候,還可以請事假。事假天數,通常不超過10天。

除此之外,軍人在週末、節假日時都可以按比例請假外出,包括我們服役的義務兵。另外,週末、節假日時,已婚官兵符合條件的,可以按照統一安排輪流回家住宿;女軍人懷孕和哺乳期間,家在駐地的可以回家住宿,不在駐地的也可以安排在公寓住宿。

各類假期,對於長年生活在部隊的軍人來說,這是唯一能夠合法回家的保障。為此,對於假期天數更是精打細算,特別關注。為了規範現役軍人的假期,軍隊也是多次專門出臺規定,保障好軍人的休假問題。

今年,5月1日,新修訂的《內務條令(試點)》專門軍人休假的審批權限等問題作了明確,還特別指出:不得隨意中途召回探親(休假)人員,確因工作需要中途召回的,剩餘探親(休假)時間應當安排補休。

去年4月,還出臺了《關於現役軍人休假探親有關問題的通知》,對軍官、士官探親休假的年休假假期再次進行了明確規範,比如休假期間的公休假日(國家法定節日)不計入年休假假期;再比如,請病假的官兵,因戰傷、公傷住院或病休天數,是不計入年公休假期的。如士官老A,在某次執行任務中受傷,請病假超過3個月,但其屬於公傷,則繼續享受年休假。

在非公傷、戰傷的情況下,不再享受年休假的範圍,《通知》也作了界定:服役年限不滿10年,累計超過60天;服役滿10年不滿20年,累計超過90天的;服役滿20年以上,累計超過120天的;這些都不再享受年休假假期。超過上述病假天數標準三分之二的,年公休假期天數減半。具體標準,看下圖。

軍官、士官的各類假期計算標準!

軍官、士官的各類假期計算標準!

軍官、士官的各類假期計算標準!

軍官、士官的各類假期計算標準!

軍官、士官的各類假期計算標準!

關於版權:若文章涉及版權問題,敬請原作者留言聯繫我們。

雲南軍人考試網,提供軍轉安置、軍隊文職、公安現役、士兵考軍校、士兵提幹等考試資訊,助您合理備考,感謝關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