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警號6124,我再問你一遍可開門?”9月4日,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廬陽大隊的交警凌劍發現一電動三輪在機動車道行駛,車主鎖車門拒不配合,凌劍反覆警告無效且被戳手,最終使用催淚噴射器將其控制。車主涉嫌妨害公務罪被刑拘。
<strong>【交警警告無效後破窗】
9月4日,在合肥廬陽區北二環嘉山路,一電動三輪車在機動車道行駛。交警發現後上前檢查,後車主反鎖車門拒不配合執法。交警警告三次,希望駕駛員主動開窗、開門。
<strong>最後一次警告無果,交警經請示後破窗。車主又拿起U型鎖和老虎鉗等反抗。
<strong>【繼續反覆警告同樣無效且被戳手】
Q:<strong>開不開門 同志?
A:<strong>不要叫我同志我倆就是敵人
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廬陽大隊的交警凌劍回憶稱,在整個過程中車主都比較抵抗,在車主看來,交警不應該在路上查他,應該讓其離開。
<strong>【因暴力抗法目前被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刑拘】
事實上,原本車主交通違法行為只是一個輕微違法。後因有暴力抗法情節,妨礙公務正常執行,而被依法刑事拘留。(北京時間 記者/鐵瑾 排版/辛迪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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