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公共體育設施100%向社會開放,全民健身日免費

12月21日,寧波市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進一步推進公共體育設施和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的通知近日正式施行。根據通知要求,本週起,寧波市公共體育設施、符合開放條件的公辦學校體育場地設施100%向社會開放,同時鼓勵民辦學校及高等院校向社會開放體育場地設施。

該文件規範了開放的時間、低收費的標準等。通知明確要求,除重大賽事和維修保養以外,各級各類公共體育設施要全年向公眾開放,每天開放時間不少於8小時,在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學校寒暑假期間適當延長開放時間,在全民健身日全面免費向社會開放。

公共體育設施和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對外開放以非營利為原則,免費或低收費向社會開放。

在提供服務過程中,公共體育設施開放管理單位確實有服務成本開支,而需收取一定管理和服務成本費的,報經當地物價部門核准後實施,學校體育場地設施收費可參照公共體育設施收費標準。公共體育設施管理單位和開放學校要在顯著位置,向公眾公示免費或低收費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時間和收費標準等。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要求收費的體育設施,須對兒童、學生、老年人、殘疾人實行免費或者優惠。

通知還要求加強對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落實相應的衛生和安全防護措施,保證設施的完好和正常、安全使用。特別是向兒童、青少年、老年人等群體開放的體育設施,要根據兒童、青少年、老年人等的生理、心理特點,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根據開展活動項目的特點,配備相應的社會體育指導員,為群眾參與全民健身提供科學指導。通過購買意外傷害險等方式,建立和完善設施開放過程中的風險防範機制,為群眾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務和保障。

另外,通知鼓勵各地探索通過網站或App客戶端,向社會公佈本地區公共體育設施名錄和符合開放條件的學校名錄,接受社會對公共體育設施和學校體育場地設施開放工作的監督,推進體育場地設施高標準、高質量向社會開放。

其實在2015年,浙江省就發佈了<strong>《關於推進公共體育設施和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的通知》。到2015年底,全省公共體育設施、符合開放條件的公辦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率達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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