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犬矛盾日益突出,1997年制定的《寧波市限制養犬規定》將修訂!

<strong>寧波市限制養犬規定

寧波市限制養犬規定於1997年制定,2004年、2011年作了兩次修改。規定施行以來,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總體實施情況不盡人意。近年來,養犬引發的社會矛盾日益突出,影響了群眾的人身安全、社會穩定和市容環境,適時修訂完善十分必要。

《寧波市限制養犬規定》2019年將修訂。12月26日,市人大常委會2019年立法計劃經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共有審議項目、審議預備項目和調研項目27項,其中涉及不少群眾關注的熱點領域,如養犬、電梯安全、住房租賃等。

審議項目包括城鄉規劃條例(修訂)、限制養犬規定(修訂)、地名管理條例等7項。

據瞭解,此次修訂擬進一步完善養犬管理機制、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合理劃定限養區範圍、明確養犬人的權利義務、強化法律責任、設立犬類收容留置中心等。

<strong>其他項目

其他審議預備項目還有電梯安全管理條例、建築垃圾管理條例、住房租賃管理條例等7項。

雖然市政府於2016年制定了《寧波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市級部門和各區縣(市)人民政府相繼出臺配套制度,但目前仍存在車棚出租住人、群租等普遍問題,存在治安、消防等隱患,租賃中介市場比較混亂,亟需進一步規範。

調研項目主要包括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修訂)、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條例(修訂)、菜市場管理規定、民宿發展促進條例等1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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