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案紀實之四川瀘定民警趙林連續槍殺10人:孰是孰非?

殺人案件大體可以分為兩種,一是預謀殺人,一是衝動殺人。衝動殺人就是本來並沒有任何預謀,因某些刺激而控制不住情緒才殺人。今天說到的驚天大案中共有10人被槍殺、1人受重傷。行兇者居然是1名激情殺人的人民警察。聽我說一說吧。

這個驚天大案的起因,僅僅是因為690元的欠款而已,而且借錢人和欠款人,都不是這個行兇的民警趙林。

趙林當時年僅24歲,是四川省甘孜州滬定縣得妥鄉派出所一名普通民警。

趙林本人是土生土長的瀘定縣人,1994年剛從警校畢業,從事公安工作只有4年時間,其中在得妥鄉派出所只有2年。

這個人其實並不合適做警察,因為他不但年輕氣盛,而且脾氣很不好,甚至可以說是相當暴躁的一個人。

警察,尤其是刑事案件警察,大多脾氣不好。整天面對殺人放火強姦搶劫案件,整天面對比較大的壓力,再好的脾氣也會變壞。眾所周知,一般刑事案件警察都會打人,即使不是刑訊逼供,在1998年的90年代,警察對犯罪分子打一頓,也並不稀奇。

趙林就屬於一個性格暴躁,還有些暴力傾向的警察。

根據後來受害者家屬收集的信息,趙林曾經多次被上級處分。

趙林的同僚和上級也認為,趙這個人性格魯莽,急躁,容易被激怒。

有一次趙林和人打牌,為了1元的輸贏,趙林和另外一個劉某爭吵起來。兩人吵得很厲害,互相辱罵,趙林隨後打了劉某一耳光。

村民楊成繼在得妥鄉迎賓旅館門口上訪,正好遇到民警趙林,就拉住他反映情況。趙林說警察不管這件事,要找鄉政府去。趙急於要走,楊不放,兩人發生拉扯,楊隨後被趙打了幾拳踢了幾腳。

如果以上這種小事不能說明什麼,其他一些則能說明了。

村民梁才貴家因放水與人發生矛盾,趙林負責協調。期間,雙方談僵要動手,趙居然拔出手槍指著梁秀清頭部威嚇。結果趙的手槍被梁奪下來,梁反而因為襲警奪槍,被拘留半個月。

瀘定地處四川邊緣,大家都知道的飛奪瀘定橋就是在瀘定縣。此處自古以來都是漢族和異族混戰的地方,當地民風兇悍,時有械鬥事件。

地方山民好勇鬥狠,而且農村都以家族為單位,動輒都是一家人出動,外地人一般都不敢招惹!

趙林雖然脾氣不好,但當地村民一般也都是這樣,所以這幾次趙都被上級處分,配槍也被上繳了很長時間,但因為這個人工作還算不錯,加上縣城警察太少,最終還是沒有將他撤職。

趙林自覺工作不順利,瀘定刁民太多,而且往往依靠家族力量不把公安放在眼裡,心中不滿和壓抑越來越重。

有一次,趙林在瀘定沈村處理問題時,說話不太客氣。當地一個家族認為趙林不給面子,頓時出來幾十個鄉民圍攻他,趙被打了好幾拳,好在那次趙林的槍被收繳了,不然,估計當場就要出大事。

所以的一切小問題,最終在1998年6月17日爆發出來。

當天下午,得妥鄉雜貨鋪老闆姜蘭找到同鄉聯合一組村民楊樹兵,索要賒欠的貨款690元。在1998年,690元對於農民來說也不算是什麼鉅款,只是因為楊樹兵借款時間長達5,6年,又長期拖欠不還,才讓借錢一方趕到不能接受。

雙方在大街上爭執,27歲的楊樹兵說錢是他和自己堂弟一起借的,不應該找他一個人還。根據楊樹兵的親戚說:幾年前,楊樹兵與堂弟楊樹林一天到得妥街上趕場。楊樹林在雜貨鋪老闆姜藍處賒了600元左右的貨,打欠條時,把楊樹兵的名字寫到了提保人一欄,楊樹兵遂成了擔保人。後楊樹林未給貨款,人也外出康定打工去了。

當然,根據法律上來說,你既然擔保了,找你要錢也沒錯。

中國大案紀實之四川瀘定民警趙林連續槍殺10人:孰是孰非?

但法盲楊樹兵卻執意認為自己沒有用這筆錢,所以拒不認賬。

姜不肯這樣罷休,吵了幾個小時沒有結果,最終姜提議去派出所解決。於是幾個人去了派出所,當時值班的警察正好就是趙林。

本來這種事情不是警察分內的事情,但當地是小縣城,民警往往要管很多亂七八糟的事情,趙林也就幫助他們協調。趙林經過調解,最終雙方達成協議,由楊樹兵的姐夫王天禮給姜蘭打了一張欠條,並答應次日一定歸還。

對於如何協調的,說法不一。楊樹兵後來說趙林打了他,逼著他找人還錢,他沒有辦法就找到姐夫王天禮。但姜蘭則表示沒有這回事,因為事情本來就跟趙林沒有關係,趙不會去為這種事情打人,更不會為他去打人。

本來這件事情就這麼結束,沒想到事情卻迅速惡化。

楊樹兵回家後將此事告訴了父親楊懷富和母親王萬英,說趙林強迫他還錢寫欠條,還說趙林打了他。

當地的家族力量比較強,村子裡面一旦有矛盾,往往都是全家出動打架。這兩個老人聽說自己兒子被民警欺負毆打,當然怒了。

於是,當 晚8時左右, 楊樹兵夫婦及他們父母等幾個人,衝到借款人姜蘭處,索要欠條,不願意還錢,姜蘭自然不可能同意!

姜的家族也不小,所以姜蘭本人有峙無恐,楊家不敢造次和姜來硬的,轉而對趙林極為不滿。

他們認為,這借款本來是兩家的事,趙林非要強插一手逼他們還錢,豈不是仗勢欺人。

當晚,他們又去到派出所找趙林理論,但當晚卻未找著趙林。

這夥人當時還是比較囂張的,一位不願說出姓名的警方人士透露:6月17日晚,得妥鄉農民楊懷富糾集了20多人,手拿刀、棒,氣勢洶洶到得妥派出所,找趙林“算帳”,揚言要“修理”趙林。派出所所長彭建軍,把趙林的槍下了鎖在辦公桌裡,並叫趙林離開派出所躲躲。楊懷富等當晚未找著趙林,便離去了,但離去時說,第二天還要來找趙林。

於是,第二天,也就是6月18日上午9時30分左右,楊樹兵、王萬英、高建康召集親戚和兒女親家共 11人,包括數名婦女,全部到得妥鄉派出所向趙林索要欠條,並指責趙林打了楊樹兵。

這11人具體為:

楊懷富,男,56歲,楊樹兵之父。

王萬英,女,52歲,楊懷富之妻。

楊樹兵,男,27歲,楊懷富之子。

高建美,女,23歲,楊樹兵之妻,腹內一子。

楊樹蓉,女,30歲,楊懷富之女,楊樹兵的姐姐。

陳國強,男,32歲,楊樹蓉之夫。

楊樹洪,男,23歲,楊懷富之侄,楊樹兵的表弟。

王英,女,22歲,高建美的妹妹。

王志軍,男,25歲,王英之夫。

高開勳,男,49歲,高建美、王英之父,楊樹兵的岳父。

以上這幾人後來都被槍殺,分別是得妥鄉聯合村、南頭村村民。

王天禮,男,28歲,高建美、王英姐夫。

這個王天禮是唯一的傷者,得妥鄉南頭村村民。

顯然,如果單純找趙林要說法,不需要這麼多人,更不需要5個20,30歲的壯年男人,顯然楊家不僅僅是來解決問題,已經準備大鬧一場。

面對楊家指責,趙林當場否認,並且表示自己是按照規矩做事,有不滿可以找上級領導反映。

但楊家認為趙林打了楊樹兵,強迫楊樹兵還錢,屬於明目張膽的欺負人。

雙方越說越僵,最後互相謾罵,而後終於動了手。

剛開始,趙林將罵的最兇老年婦女王萬英推出辦公室,楊樹兵之妻,孕婦高建美見婆婆被趙推,衝上去和趙廝打,一拳打到趙林臉部。

趙林當時還是比較剋制,看高建美是孕婦,開始並沒有敢還手。沒想到王萬英又怕兒媳婦吃虧,上去也用衣服包起石頭擊打趙的頭部和臉部。

見女人和趙廝打去,楊家幾男人都站在傍邊,準備等趙林一還手,就上去打。

趙林只有一個人,而對方有11個人,光是上來的婦女就有4個人。趙林雖然脾氣暴躁,但畢竟在派出所內,不敢隨便打女人,只得左躲右避。不過辦公室能有多大地方,隨後趙林不知道被誰攔腰抱住,其他幾個人一擁而上,亂打一通。這番廝打自然是吃虧了,趙林自己根本還不了手。

當事人回憶:趙林的臉、耳、頸等部位均被楊家人抓傷、打傷,牙齒也被楊樹兵的母親王萬英用石頭打傷,臉上全是血痕。

趙林當時還比較理智,剛打架之前,他怕自己失控或者拉扯中槍支走火,急忙取下身上佩帶的五四式手槍放到窗臺上,鄉幹部李香君見狀把槍鎖在辦公室抽屜內。

小小的縣城,派出所和鄉政府都在一起,見楊家一大家子人和趙打成一團,民警副所長彭劍鈞、鄉幹部李香君和該鄉黨委副書記陸清燈等人紛紛趕來勸解,將他們拉開。

本來那些男人等趙林還手就上去打,現在趙沒有還手,其他官員又上來勸架,就不好再繼續打了。

趙林當時被幾個女人打了一頓,其實並不很重,卻已經怒火中燒。

這個人本來脾氣就暴躁,加上年僅24歲,正是氣盛不計後果的時候,此時又是在自己單位被人上門打了,這口氣如何受得了。

趙林沖回辦公室,打開櫃子,取出兩把馬刀,就要和楊家拼命。

好在鄉黨委副書記陸清燈知道趙的脾氣,一直跟著他。現在看到趙拿刀,趕忙奪下,隨後讓趙回家冷靜冷靜。

此時楊家也被其他人勸告,走出了鄉政府。

當時派出所的一名警察回憶當時的情況,還是有些憤憤的說:18日上午,楊懷富等人一早便來到鄉政府(派出所在鄉政府大院內)找趙林,本來領導讓趙林暫時不要來上班,躲一躲。可趙林覺得太窩囊,那天並未離開派出所。楊懷富一夥人便圍住趙林爭吵,幾個婦女(現已死亡),各自手裡拿著一件衣服,衣服裡包著碗大的石頭,向趙林的身上、背上、臉上不停地打去。當時,趙林的身上、背上、臉上就捱了好多下,門牙也被打掉了幾顆(警察語)。楊樹兵等年輕漢子站在媳婦們周圍,只等趙林還手,他們便可一擁而上。趙林可能是激憤過頭,衝進辦公室,拿出槍來就開始向圍攻他的人射擊。

<strong>殺人過程:

不過,當時趙已經氣暈了頭,基本失去了理智。他偷偷用手銬撬開兩個抽屜,取走五四式手槍和配給他的35發子彈(當時一個民警一年只給35發子彈),隨後對別人說自己要回家,派出所副所長彭劍鈞也同意了。

當然,趙此時應該就有報復的念頭,不然他拿手槍就沒有道理。

中國大案紀實之四川瀘定民警趙林連續槍殺10人:孰是孰非?

於是,趙騎上摩托車行至鄉政府大門口處,沒想到又遇到楊家幾個人。楊樹兵等人火氣未消,見趙出來,對其破口大罵。

趙林此時本來就血紅了眼睛要報復,此時聽到楊樹兵罵人,不覺怒火中燒,頓時情緒失控。趙林停下摩托車,掏出五四式手槍,對準楊樹兵、王萬英、高建梅連開數槍。

五四式手槍本來是軍用手槍,威力很大,子彈穿透力和殺傷力都很強。這3人做夢也沒有想到趙林會持槍殺人,措手不及,當場被全部擊斃。

其中孕婦高建梅中槍以後,一時沒死,趙林沖上去,對準她頭又補了一槍,打的腦漿迸裂。

這邊,婦女楊樹蓉見母親王萬英中槍倒地,急的跑過來,抱著娘痛哭。

趙林毫不留情的對準楊樹蓉就是一槍,楊當場倒地,趙又對準楊的頭部連補兩槍,將她打死。楊樹蓉的丈夫陳國強見趙林開槍殺人,嚇得不知所措,站在原地發抖,也被一槍打穿面部,死亡。

高建美的妹妹王英,當時正牽著5歲的小侄女王瑤在門口走路,聽到槍聲後還不知道怎麼回事。趙林追上來,對準王英就是一槍,子彈穿透動脈,血液飛濺出十多米遠,小女孩王瑤嚇得大哭。

好在趙林當時還有些人性,沒對小孩開槍,轉身騎上摩托衝上街道。

殺了6個人,趙此時已經殺紅了眼。反正殺一個也是死,殺十個也是死。

趙林騎車在在拐彎處又向王志軍、楊樹洪、楊懷富追擊。楊樹洪和王志軍就在街上,看到趙林開槍殺王英,嚇得撒腿就跑。

趙林騎車沿街追上去,對準王志軍就是一槍,子彈穿胸擊破心臟,王當場死亡。

而傍邊不遠處的56歲的楊懷富歲數較大,看到趙殺人,倒是沒有跑。他怕趙林追殺其他親戚,果斷衝過去攔住他,大喊不要開槍。趙一言不發,抬手就是一槍,子彈從他的後頸窩射進了身體,楊懷富在地上掙扎了一會,斷了氣。

隨後趙又追到玉米林中,將慌不擇路的楊樹洪數槍擊斃。

殺了這麼多人,趙林還不罷休。用他在法庭上的話來說:反正已經殺了,乾脆殺光好了。如果殺不光,怕他們報復自己的妻兒。

趙林再次騎上摩托車到距鄉政府200 米遠的高開勳家,一腳踢開門,衝到高的家裡,向高連開兩槍。其中一槍擊中腹部,造成腹部穿通傷,傷及多個臟器,高開勳經瀘定縣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出門後,趙林又衝到王天禮家,對他頸部開了一槍,子彈穿過脖子飛過。王天禮倒在地上,血流了一大灘。趙以為王天禮也死了,轉身離開王家。

王天禮這個人的命很大,流血很多卻沒有死亡,經過搶救脫險,成為唯一一個傷者。

短短1小時內,趙槍殺9人,重傷2人(隨後1人死亡)。趙作為一個民警,知道犯了驚天大案。當日下午1時20分, 趙林到石棉縣公安局新棉派出所投案自首,同時交出五四式手槍和沒有用完的十幾發子彈。

中國大案紀實之四川瀘定民警趙林連續槍殺10人:孰是孰非?

此時對於小小的瀘定縣來說,無疑於是一顆原子彈引爆,直到今天也是街頭巷尾的話題。

當地老百姓雖然大多不屑楊家圍攻趙林,以人多欺負人少的行為,卻也對趙林連續殺人,甚至對孕婦也連續補槍的兇狠手段十分膽寒。

一個20多歲的現場目擊者說:事發時,我正在鄉政府旁邊一鋪子裡喝茶,聽見第一聲槍響後,我放下茶碗就跑出去看熱鬧,只見趙林一槍一個,連續打死了四五個人,其他的人一窩蜂似的嚇得四下裡逃竄,有一個人剛跑到鐵門外,趙林甩手一槍,那人就倒在了路邊,腦袋上的血立馬就噴了出來,趙林飛身跨上摩托車,追趕正在逃命的人,有兩人剛跑出鄉政府不遠,趙林的摩托車就追了上去,一槍一個,兩個人順著槍聲就倒下了,那情景真像香港的警匪片。趙林騎著摩托車跑遠後,我發現自己驚嚇得一身都是冷汗,心口直跳,差點尿了褲子。

8月2日,四川甘孜州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瀘定“6·18”特大持槍殺人案。 被告人趙林犯故意殺人罪被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庭上午9時開庭,參加旁聽的幹部群眾達2000多人。一些群眾認為趙殺死這麼多人屬於罪大惡極,但畢竟是楊家打人在先,曾聯名寫信要求免趙林一死。

隨後,四川省高院在審理、調查後認為,被告人趙林在被害人一方實施不法行為的情況下,無視公民的生命權,開槍射擊,連續追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後果極其嚴重,故高院作出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決。1個月後,趙林被驗明正身,押赴刑場槍決。

<strong>1.何為激情犯罪

中國大案紀實之四川瀘定民警趙林連續槍殺10人:孰是孰非?

激情暴怒下的犯罪(簡稱激情犯罪),是指由於犯罪人在激情體驗發展到一定極限時而迅猛暴發的一種危害社會的行為,多發生在傷害、殺人、毀物、爆炸等暴力性案 件中。

激情犯罪的概念在刑法學上既不屬於某一大類犯罪,也不是一種法定的罪名,而是基於強烈的情緒衝動產生的犯罪,是犯罪心理學研究的重要內容。心理學認 為,人在激情狀態下,認識能力極度下降,理智分析能力受到嚴重抑制,自我控制能力大大減弱,根本無法評價自己行為的意義和後果,由此而導致觸犯刑法的行為 的發生。

激 情犯罪具有其獨特的特點:一是激情犯罪是典型的情緒性行為。犯罪人出現某種激情狀態時,其思維完全受這一情緒所支配,思維狹窄,把全部身心投入在引起其激 情狀態的人或事物上面。二是在激情高漲狀態下的犯罪沒有預謀過程。

一般的故意犯罪,從犯罪心理的產生到犯罪行為的發生,其間往往有一個預謀的環節,而激情 犯罪一般都沒有這一環節。三是激情犯罪者的行為明顯不合邏輯和不協調。有時犯罪的起因簡單得難以令人置信,一句戲言、幾句口角就會釀成殺人的慘案,起因與 後果不相稱。四是激情犯罪的後果嚴重。

激情犯罪常常會導致殺人、傷害、爆炸、毀物等後果,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性和危險性。五是犯罪人犯罪後一般都會感到後 悔。當犯罪人激情爆發過後,情緒安定下來,正常意識恢復,方才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追悔莫及,很多犯罪人會主動投案自首,但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後悔晚矣。

<strong>2.趙林該不該死?

這個案子中,有個基本的事實是,楊家雖然不對,甚至上門打人,但畢竟罪不至死。

趙林持槍殺死10人,其中50歲以上的2個,30歲以上的3個,20多歲5人,甚至還包括1名孕婦,屬於連續殺人,且手段兇殘,被槍決是應該的,法院並沒有判錯。

趙林雖是衝動殺人,但前後連殺10人,造成巨大的社會危害,放在哪個國家也是重判。

<strong>3.這件事該不該警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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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跟警察就沒有關係!警察的責任是處理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欠錢不還屬於法院的事情。姜蘭應該去法院起訴,由法院來執行。

趙林處理這件事情是有問題的,管了不該管的事情,最後導致自己也倒黴。

在國外,欠錢不還有一整套方法,總體整的你半死。除非你宣告破產,或者這輩子不用信用了,那你可以不用還錢。

中國到現在連信用體系都沒有建立!

<strong>4.警察有無合理自衛權

這個案件裡面有個明顯的事實是,楊家能夠召集11口人上派出所鬧事,說明這種鬧事絕對不是一起。以往遇到群眾鬧事,當地政府估計也是息事寧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比如之前一天晚上,楊家就找了20多人去派出所鬧,派出所所長不敢解決問題,只能讓趙林躲一躲。

這才導致楊家衝入派出所跟趙林廝打!

這在國外根本就是不可想想的。不要說在警察局內,就算在警察局外,老外警察享有很大的權力。比如之前擊斃的那個黑人少年,警察讓他站住接受檢查,他不聽,被警察追上以後還毆打警察,被開槍擊斃,這屬於完全合理。

我記得一個著名的擦鞋的砍死敲詐的艾滋病人事件,之前這個艾滋病人曾經手持菜刀去公安局鬧事,追的警察到處跑。如果在美國,這個人早就被一槍擊斃了。

警察具有相當的自衛權,不要說對於可能危及警察的事情,就算一般擾亂治安也是這樣。

在中國,很多中年潑婦敢於在公眾場合鬧事,無人敢管。

在老美,有個中國官員老婆去奢侈品店買東西,由於國內囂張慣了,不耐煩排隊,對店員大肆辱罵。店員立即報警,警察趕到,請他離開店裡。老婦女不滿,大哭大鬧,衝上去廝打警察,結果被辣椒噴霧器一頓碰,隨後被兩個強壯警察用力放倒,帶上手銬押上車帶走。不但身體上吃虧,事後還被控妨礙執法和襲警,等著坐牢。

如果是在國外,楊家11口人衝入派出所打人,不管是什麼原因,就可以立即全部抓起來,根本不會出現趙林隨後槍殺10個人的事情。

<strong>5.楊家為什麼會這樣鬧?

很簡單,在於中國法制不健全,有法不依,執法不力,光靠司法途徑往往解決不了這個問題。中國法律很多時候形同虛設,尤其小地方更是無法無天。以普通追債來說,法院就算判決了,往往也執行不了,就算執行了,能追回多少錢都很難說。人家有錢,擺明了不給你,你又能怎麼樣?

楊家不想還錢,本來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解決,讓所謂真正的借款人負責還款。姜蘭想要錢,也可以通過法院解決。卻因為欠錢的和借錢的,都對司法不信任,所以一方乾脆鬧到派出所,一方乾脆召集一群人去派出所鬧事,最終導致全家10人被殺,也算是非常倒黴的。

<strong>6.口水戰

這件事出了以後,當地政府為了減少影響,尤其減少對他們管理民警不利的指責,就說楊家是地方惡霸,又說還是什麼反動組織,趙林殺楊家是為民除害什麼什麼!

根據後來其他媒體的調查,楊家其實也就是普通的當地農民,並非什麼惡霸,上面的說法也不成立。

至於這種事情,說實在的,在當時瀘定也不稀奇。

只是衝到派出所打人並不多,但在地方農村家族甚至全村圍攻執法人員的事情也是司空見慣,不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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