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状出马」第九期:消费者在商场意外受伤,商家应该如何赔偿?

「大状出马」第九期:消费者在商场意外受伤,商家应该如何赔偿?

<strong>案件回顾

消费者易小姐近日到某商场逛街,在商场三楼踩到钉子导致右脚拇指受伤,受伤后在现场工作人员陪同下去医院就医,医生要求易小姐休息三天。事后易小姐要求商场报销医药费及赔偿误工费,金额共计2500元.

商家表示由于商铺施工,有拆卸的钉子以及装修材料未清理,但是在施工区域内已将施工铺位围闭,亦张贴了相关告示,提醒路过消费者注意安全。易小姐受伤后,商场已经积极配合易小姐处理问题,协助易小姐到医院接受治疗,且同意报销易小姐的医药费800元,但拒绝赔偿误工费1700元。

那么,问题来了,易小姐的要求是否合理?商家除了赔偿医药费是否应该赔偿误工费?

<strong>大状释疑

禅城区消委会律师顾问团成员徐东剑律师为我们释疑:

1、首先确定责任承担问题

(1)如果商场施工区域围闭,张贴了禁止进入等相关告示,<strong>消费者易小姐擅自走进围闭施工区域内踩到钉子受伤的,商场不承担责任

(2)如果商场正常经营期间,消费者易小姐在逛商场过程中,<strong>在非围闭施工区域踩到钉子,即使有相关的提醒告示,也不能免除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strong>商场需承担责任。

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2、关于赔偿项目,医疗费和误工费都属于赔偿范围,至于具体赔偿标准需结合案件证据认定。

<strong>消委会提示

<strong>禅城区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外出购物和接受服务中要对自己身处的消费环境的安全性予以关注;在安全受到侵害时,要保存好凭证和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商家或消费维权机构投诉。

同时<strong>禅城区消委会也提醒经营者

,<strong>一是要对自己提供给消费者的消费环境和设施予以全面排查和清理,加强消费安全性的警示标识标注;<strong>二是遇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帮助消费者保护好现场和及时救治,尽量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strong>三是及时整改发生问题的不安全因素,杜绝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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