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區:“三規範”強化“三重一大”事項監督

惠城區紀委監委在2018年落實“三重一大”制度專項檢查和2018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中發現,各單位不同程度地存在“三重一大”會議制度不夠完善,執行不夠規範,會議記錄不夠詳實的問題。為進一步強化監督,該區紀委監委對各單位提出“三規範”要求,規範落實“三重一大”制度。

規範監督重點。各派駐紀檢監察組對被監督單位“三重一大”會議普遍涉及的內容進行整理分析,並羅列關鍵點,通過對重點領域的監督把控,以點帶面,推動“三重一大”會議監督工作高效落實。

規範會前溝通。要求被監督單位召開涉及“三重一大”事項會議時需提前溝通,並報送會議議程、參會人員、重要事項等內容。通過會前溝通、實時跟進、全程把控,做到對風險點及時發現、及時提醒,防範於未然。

規範會議記錄。要求被監督單位規範涉及“三重一大”事項的會議記錄,實行一事一記,對會議過程、會議內容、討論發言情況及決議等要力求真實準確,特別是參會人員的發言,對關鍵問題尤其是有爭議問題的討論,要準確記錄,同時保證合同、方案等附件材料真實、完整。要求各單位按規定製作會議臺賬,形成常態化檢查機制,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建議。(惠城紀監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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