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億備付金昨日開啟100%交存,微信支付寶們躺著賺錢已成過去式!

萬億備付金昨日開啟100%交存,微信支付寶們躺著賺錢已成過去式!

1月14日,大限到了。以支付寶、微信為首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備付金賬戶全部撤銷,萬億規模的客戶備付金統一交存至人民銀行,並撤銷在商業銀行開立的相關賬戶。

以後,支付寶、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機構再也無法沉澱資金,並享受躺著掙利息的待遇了。

備付金?與用戶何關?

比如說網上購物,消費者要預先支付貨款,這筆錢將放在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機構賬戶上,等到收貨確認後支付寶把款項匯給商家。這筆預付款項就是所謂的“備付金”。

而無數筆備付金聚集在一起形成巨大的資金沉澱,其產生的利息收入讓支付機構賺得盆滿缽滿。這個本質上是客戶充值後未進行交易的資金,也就是沉澱在支付機構賬戶內的資金。客戶在使用第三方支付平臺消費轉賬過程中,由於存在結算週期的時間差,會在備付金賬戶內沉澱出一定規模的資金。這部分資金的利息收入歸第三方支付機構所有,但只能進行銀行存款、基金購買,不能進行放貸等投資。

根據人民銀行的要求,支付機構把客戶備付金存管在商業銀行的專戶內。但因為客戶備付金是以支付機構的名義存放在銀行的,對銀行來說是一筆非常可觀的存款。為了爭取備付金的存放,

銀行向支付機構支付利息。而當備付金被100%存繳銀行,央行不需向支付機構提供利息,意味著支付機構將失去一大筆利息收入

備付金通知緣起何時?

  • 備付金集中交存相關工作始於2017年1月,央行下發《實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機構應將客戶備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賬戶,首次交存平均比例為20%左右。這一比例自2018年1月起提高至50%左右。
  • 2018年6月29日,央行發佈《關於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關事宜的通知》(即“114號文”),自2018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實現100%集中交存央行。這是央行第一次對備付金交存提出具體時間。
  • 2018年11月底,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下發《關於支付機構撤銷人民幣客戶備付金賬戶有關工作的通知》特急文件,規定支付機構應於2019年1月14日前撤銷人民幣客戶備付金賬戶。《備付金通知》提出,支付機構能夠依託銀聯和網聯清算平臺實現收、付款等相關業務的,應於2019年1月14日前撤銷開立在備付金銀行的人民幣客戶備付金賬戶,規定可以保留的賬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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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付金接管歷程

也就是說,央行要來接管這部分“鉅款”。而此次央行支付結算司發佈的通知要求支付機構撤銷備付金賬戶也被認為是這一進程的加快。

涉及影響的支付機構及規模?影響如何?

本次是波及了全部的支付機構,兩大支付巨頭——支付寶、財付通(微信支付)無疑是最大的支付機構,兩家的進展也最受關注。

  • 支付業巨頭支付寶之前也表示,已實現備付金集中存管賬戶開立、繳存,交易斷直連等工作。
  • 財付通方面稱,已按照人民銀行要求的進度,推進賬戶備付金集中交存工作,會按照監管規定完成備付金集中交存。

多家第三方支付機構表示,已按監管要求完成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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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組織存款即為支付組織交存人民銀行的客戶備付金存款

人民銀行公佈的系列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11月末,非金融機構存款餘額為12446.46億元,較10月末新增2489.55億元,即僅11月份支付機構上繳金額約2490億元,比此前幾個上繳金額較少的月份,加起來還多。

對許多支付機構來說,備付金利息收入相當於當年稅後淨利潤,一旦備付金利息沒了,公司盈虧很有可能發生逆轉

中國支付網創始人劉剛指出,備付金賬戶撤銷有兩大重要影響,一是支付機構依靠備付金利息盈利的日子徹底結束,特別是預付卡公司這類基本依賴備付金利息生存的公司,或將面臨關門停業二是支付機構不再能以備付金作為條件去和銀行談判爭取費率優惠,這意味著支付公司和銀行之間的合作更為純粹,可能會進一步導致費率上漲

對於兩大支付巨頭來說,影響較小且兩家均有理財產品作為應對“武器”:零錢通、餘額寶,但對於普通的中小支付機構來說隨著利差模式的終結盈利或難以為繼,同時又無法與支付巨頭競爭,洗牌進程或將加快!

對用戶影響如何?是否殃及?

總體而言,對於用戶資金和市場穩定是有長遠利益的。

但短期,由於客戶備付金是以支付機構的名義存放在銀行的,對銀行來說是一筆非常可觀的存款。為了爭取備付金的存放,銀行會給予支付機構費率上的優惠。而支付機構可以以備付金存管、匯繳的籌碼跟銀行談快捷支付、代扣等方面費率上的優惠。而用戶實際上也享受了低費率。而一旦存管,中小企業的議價權弱化,費率勢必走高,如前段時間微信與民生銀行提現收取0.05%的提現費用。

舉個例子:如果餘額寶出現問題、就有大部分人提現,而餘額寶拿這錢去投資。如果投資失敗,當天弘基金賬面餘額不足以支付儲戶的提現金額即所謂的擠兌,那時候用戶資金幾乎就遙遙無期了。而存管在央行,無論天弘基金出現任何問題,都不會出現擠兌風險。

其實這對大眾來說是好事。如果天弘基金出問題,還有全部備付金支付給大眾,對普通人影響很小,長遠來說還是有好處的。

央行緣何出手了?

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利於引導支付機構迴歸支付業務本質,解決以下四個問題:

  • 挪用佔用客戶備付金

2014年11月,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對上海暢購企業服務有限公司實施突擊檢查,發現其存在挪用備付金的問題。自2014年12月10日起,受寧波地區個別商戶散佈的負面信息影響,寧波地區首先出現持卡人突擊消費的現象,並逐漸擴散至上海等地區,12月12日起暢購卡遭商戶大面積停止受理。

  • 分散存放客戶備付金,存在流動性風險

支付機構通常會在多家銀行分別開立多個賬戶存放備付金。大量的賬戶,分散的存放,不利於統籌管理和日常監管,存在一定的流動性風險。

  • 通過客戶備付金賺取利息收入,偏離主業,沒有動力開拓新支付場景

支付機構與商業銀行協議存款的價格區間大約是年化3%,二線支付機構備付金的日均沉澱量在30億至50億之間,可以算出一家二線支付機構一年可獲得1億元以上的客戶備付金利息。這筆可觀的利息對支付機構來說相當於無風險套利,以至於沒有足夠的動力去開拓新支付場景。

  • 超範圍經營(跨行清算)

部分支付機構通過在多個銀行開立備付金賬戶辦理跨行清算,突破了法定的經營範圍。例如,部分支付機構涵蓋分銷理財產品的業務,客戶購買理財產品的資金通過備付金賬戶自行處理,完成資金轉移的過程,這等同於行使人民銀行或清算組織跨行清算的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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