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民政局全力落实孤儿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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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相关文件要求,深入落实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500元、分散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的供养保障标准。

二是按照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巡访机制,不定时抽查散居孤儿学习、生活、医疗、安全、保障资金使用情况。进一步完善孤儿供养档案,加强集中供养孤儿家庭寄养的管理工作,构建促进儿童回归家庭、融入社会为目标的全方位服务体系。

三是安排人员到市儿童福利院跟班学习孤儿保障、管理照护技能,提升保障水平;进一步对接市儿童福利院,做好艾滋孤儿、残疾孤儿涉外收养工作,完善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安置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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